今天想纪录一个故事!
有一个朋友,也算是修行了很多的一段时间了。在年纪不小的情况下,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后来对方撤退走人,她一直不能原谅对方,还使用了各种报复手段,包括报复她自己——得了抑郁症。
对方触动了她的内心深处的无价值感,这其实是她的原生家庭就不断“提供”给她的。一旦再度和她从小到大最不愿意面对的感受赤裸裸地相逢,多年的修行都用不上,最终元气大伤。
我们都说,男欢女爱,又都是成年人了,交往一阵子,每个人都有自由觉得不适合而走人。但是,双方没有婚约,为什么对方不能变化呢?如果你对他有那么深沉的爱,转瞬间就可以化为这样的恨,那么也不对是以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因为双方都是为了小我的需求在恋爱,都不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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