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12岁的时候,我偷偷干了坏事儿,姐姐要告诉妈妈,我求她不要说,她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从来听不进去大道理,但那一次听明白了。要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儿就不要干,这样心里才会光明磊落。
今天无意发现同事偷偷接私活,还把属于公司的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店里卖了自己代理的品牌,突然觉得这件事情非同小可,我其实可以隐瞒不报,这样就不会得罪她,但良心告诉我不能这么干,说不定这件事情戳穿了还能告诉她做人的道理。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她这种行为算是假公济私,跟偷又有什么不同。
于是,我说了。
领导说,明天跟她谈离职。
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毕竟这种事情还是早点儿遏制住好,不然店里亏损多了,我跟她就成了同流合污,到时候恐怕都很难解释清楚了。
就这样吧,做一个正直的人,虽然不会大富大贵,至少活的坦然。
做事先做人,这是我刚入社会学的第一课,也希望这种初心始终不渝。
晚安啦,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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