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拿到那个烂女人的撤诉材料,我气的肚子疼,原来她手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我写的收到她的理财款的证据,只有一张我在平安银行取款11万元的凭据单以及我爸爸在取款凭据单上写的已收到11万元的签名,从头到尾没有王木兰的名字,就凭这个,她竟然去起诉我了!说真的,取款11万给我爸爸,这事已经过去3年了,谁还记得那么清楚。她2017年3月份来惠州当保姆,前几个月的工资拿回去给她儿子订婚用,直到2017年中下旬才开始钱给我爸爸,我爸爸拿给我,以及我爸爸的一部分钱,跟我的钱合在一起做理财,我爸爸说她总共才拿了7个月的工资给他,其余的钱是我爸爸的。在2018年10月31日理财到期后,她的钱和我爸爸的钱共11万,我已取现给我爸爸了,王木兰很清楚钱在我爸爸那里。但是,她因为自从2017年出来做保姆后就不愿意跟我爸爸过了,因为我爸爸再没什么钱给她骗了,她出来惠州之前,我老家两个门面是给我爸爸收租的,他们来到惠州后,我发现他们常常去买老年保健品,一点也不珍惜我们家的门面钱,一花就是好几万,而我老家的门面钱是给我父母养老的,不是让这个烂女人带着我爸爸买那一堆没用的东西的,所以后来我把我家门面钱控制了,烂女人为此怀恨在心,视我为敌人,到处败坏我,还来我家大吵大闹,并扬言不跟我爸爸过,也再也不回去了。而她在来惠州之前,我家的门面租金已经被她骗了十几万给她儿子买房买车,她儿子只打了一张欠条,并且欠条写的是她的名字。我爸爸说,如果她回去跟她过日子,那11万就给她,但她无心回去,所以这笔钱就一直在我爸手上。
这个烂女人,在今年国庆节前,竟然联合她的大儿子(一个游手好闲的四十多岁的光棍)来我家敲诈勒索我18万,我们报警后,不明真相的警察说,如果她有经济上的问题可以去告我,于是,她的儿子帮她写了一份颠倒是非、完全不实的诉状起诉我。
诉状的内容里,她把我跟她的关系说成是老乡,而只字不提她是我继母,还写从2006年起就开始把她的收入隔三个月交一次给我帮她做理财。说一共给了我12万多。
可笑吗?
06年年底我才刚认识她,不久她就跟我爸回老家农村养猪去了,养猪没赚到钱还把我爸身体拖垮了,一直到2017年3月份才出来惠州。
这个老骗子,还在我小区里、在派出所里、在我们老家村委会以及不明真相的父老乡亲面前说我是骗子,败坏我名誉,在我老公的搭档家讲我坏话,这个女人,有多恶毒!
我想反起诉她诬告、诈骗,有人说,钱都给她了,没必要了。可我心里不服啊!我该怎么办呢?
(注明:我老家的两个门面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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