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走了有半年。说实话,从前我不愿意接受“时间会冲淡一切”这个结论。我约莫记得,和他刚刚相识的时候,是别样一番风景。
其实照片没有怎么注意到他这个人本身,只是听说初二四班有个人学习很好。可是后来有一天,因为三个字,一切就都变了。
步入初中没几个星期,一个周五上体育课。我和几个同学拖着疲惫的身躯走上衔接初中部和高中部的天桥。所有人都不想说话,好像是因为跑过八百。
在天桥前有三级台阶,我迈上第一节台阶。
然后就听见有人在叫我。
回头。
是他。
我自然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叫我,但是清楚的是,当时我的头脑有些不清醒,略微恍惚,并不是由于他有一副好的嗓音,反之他是处于变声期,不过并没有太大的违和感。
读林徽因传的时候,有一句话让我觉得很有趣。它是这样讲的:“爱上一个人,有时不过一个瞬间,有时长达一生。”
我承认我总是莫名伤怀,莫名喜悲。我的班主任说我情商很高,广交朋友。可能是因为我经历的事情多了,体会的多了,感触就深了。
我在走着那条平凡之路,却一心想着做个不平凡的人。觉得自己有颗钢铁似的心脏,但在面对伤痛和困难的时候它竟然显得那么不堪一击,这也从而是我认识到那不是一颗钢铁做的心,而是一颗玻璃心。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我会因为一个人爱屋及乌,但并不意味着我会逆来顺受。在有他的那段时光里,所有过分的,尖锐的事情,也会被我一点一点打磨光滑。也可能是因为走的太远而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就因为那三个字,我失了心,交付于他。
后来我听他们班某个跟我玩得很好得同学说,他有喜欢的人了,是在国外上小学时。那个姑娘已经名花有主,这次变成了他是被抛弃的那个。不知为什么我和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因为经历过这些相似的事情,我对这个病友也格外关照起来。
那个时候我接触写作已经三年了,文笔逐渐成熟,不再稚嫩。一天夜里,灵感忽至,我奋笔疾书开启一本新的小说。故事以他为原型,后来我笔耕不辍,直到完结,共计十七万字。
我俩有一次谈话,气氛格外严肃。他跟我讲,他为他喜欢的女孩写了一千字的信,人家也并未给予回复。坐在阳台上,此时是下午,我抬头把目光放长远,看那天边,被夕阳染的血红的云彩。为什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像呼吸,吸进去的是满满的勇气,吐出来的却全都是叹息。
我又何尝不想,和他只是保持距离,做朋友关系。现在好了,他既不是我的朋友,更不是我的恋人。好多话来不及说,好多事来不及做,如果有一天,他能感动我,那么我想,他一定会说一句话,那句话就是“我不会离开了”。我曾经对他在那天体育课下的行为有所嗔怪:为什么,他既然有了喜欢的女孩,为什么还要招惹别人。一个会吃醋,一个会心动。
我为我喜欢的人,为他,写了十七万字,我为了什么?就像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原因只为搏得美人一笑。
那令人失魂的三个字。
“张小萌”
“张小萌”
“张小萌”
……
那个时候我还在单纯的想,他所喜欢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一定很优秀,和他一样优秀,长得很漂亮,金发碧眼的。没有嫉妒,没有埋怨,只是向往,变成他所喜欢的样子。
他像座山,我在山脚向上仰望。
他好似河流,潺潺不绝。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可山和人海,不曾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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