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那些不能说的痛

作者: 一婉江南若孤芳 | 来源:发表于2017-10-21 13:23 被阅读101次

    作者:吴荣训

    1、

    大家看到上面的这张图知道是谁吗,不知作何感想?

    梅艳芳,美若天仙,沉鱼落雁。

    她曾经是香港艺人协会主席,香港影坛乐坛的大姐大。

    连成龙见了她都要敬重三分,

    她曾成立一个电影公司,专门找来刘德华来当男主角,

    她曾经和黎明主演电影《半生缘》,和李连杰合作《给爸爸的信》,和成龙合作《红番区》。

    她曾经和周星驰合作,主演了《逃学威龙三》《审死官》。

    张学友,梁朝伟、曾志伟、张曼玉、郑秀文等都是她的好朋友。

    她以全球个人演唱会总计292场,当选“全球华人个人演唱会最多女歌手”。

    她先后获得两岸三地的影后荣誉(金像奖,金马奖,金鹿奖)。

    她35岁获得了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40岁获得中国金唱片奖(国家级音乐奖)的艺术成就荣誉。

    香港和内地的影坛歌坛都是这样评价她的:豁达有风度,没有妒忌心;性格直爽,有情有义,为人真诚;不断的做善事是爱心大使;很大气的一个女人,她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会办到,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完美的女艺人,在2003年的时候因为宫颈癌并发肺衰竭过世。

    至此,华语乐坛影坛陨落了一颗璀璨的明星,令世人惋惜。

    2、

    梅艳芳小的时候家里很苦,很窘迫。她的爸爸在她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所以她是在单亲家庭里面长大的。

    母亲覃美金苦苦支撑着一个戏班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

    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加上梅母的重男轻女,梅艳芳五岁便开始浓妆艳抹的登台演出,供哥哥读书,接济家里的生活。

    少年的梅艳芳出入最多的地方便是歌舞厅,而非学校,甚至是在街头献唱。

    还好,熬出了头,命运还算公平。

    1982年,香港举行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梅艳芳获得冠军而出道。随后以她独特的低沉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逐渐在影歌两坛走红,再加上她义气豪爽的性格成为了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成为香港艺人的大姐大。

    3、

    但不幸的是,再多的繁华终究抵不过那一纸哀愁。

    梅艳芳生前有个愿望就是一直想在内地开一个属于自己的音乐会,并与内地的优秀导演合作一部电影。

    她的申请在2003年寒月已经被审核批准,而且张艺谋导演也已经想好找她拍《十面埋伏》。

    可惜伴随着梅艳芳的病情恶化,一切都在2003年的寒冬戛然而止,随风飘零。

    年仅40岁的生命就这样被病魔无情的带走了。

    梅艳芳在医院立下遗属,内容为下:

    •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每月获得7万元的生活费

    •170万元给4名外甥侄女做读书基金

    •刘培基获赠两幢物业

    •余下财产在梅艳芳妈妈百年后捐赠给佛学会

    因为之前,梅艳芳一直遗憾自己当艺人多年,却一直没有接受过更高等的教育,所以希望可以留给外甥侄女们一笔钱,能至少让他们顺利的完成大学学业。

    2017年5月23日《东森新闻》,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九十多岁高龄,为了女儿的遗产,打了十年的官司,导致破产。官司开始直到2016年4月底才终结。

    没想到,才过去一年的时间。覃美金又因13万港元的债务未清,被两名会计师申请破产。2017年5月22日覃美金出庭直喊活的好辛苦,破产期间只能“在街边地下捡菜,炖豆腐吃。力争不让户头冻结。”

    其实,在梅艳芳去世之前,她的遗嘱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每个月给自己的母亲7万元的生活费。对于一位老人,这个数字足以生活的很好,有保姆有司机,还想怎么样呢。

    可是覃美金梅启明母子,却相信梅艳芳是在昏迷状态中签署的遗嘱,不属实。当各界人士都还为梅艳芳的去世而悲痛时,梅母反而更关心的是遗产的争夺。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是梅艳芳的遗嘱有效。

    至此打了几年的官司,以至于破产,不禁令人唏嘘。

    生前,梅艳芳就爆与自己的母亲不和,自己是母亲赚钱的工具。她的哥哥也是不争气,做生意亏了上千万,还要妹妹去还。

    梅艳芳的遗嘱中之所以没有把全部的家产全部给梅母,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母亲生性好赌,不会理财,很快就会挥霍完梅艳芳的这些遗产。为了自己的遗产能把母亲养到老,所以她才委托的信托公司每个月给自己的母亲7万元的生活费。

    这也算是一个女儿对母亲的孝心了,在母亲百年之中最好的安排了。

    这也是梅艳芳对自己的母亲最后的交代,但是梅母见人还是哭穷。

    4、

    其实,父母对子女的爱,还有子女对父母的爱,都不是用钱可以来衡量的。

    既然梅艳芳生前遗嘱是这么安排的,那就说明她内心真正的想法还是如此。

    梅母应该理解梅艳芳爱和大义,内心的不安与挣扎。毕竟古时就有这么一句话:“母子连心”。

    正如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说的那样: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梅母丝毫没有松手去了天堂的女儿。在打官司期间,一度写书曝光女儿的隐私。这样的梅母眼里面只有钱。根本不懂亲情和女儿的内心。

    官司期间,梅母也欠下了巨额赌债,两次申请破产,走到了拍卖女儿内衣内裤来度日的地步,,,泪奔。

    看到这里,每个有爱的人都会心碎。为人父母,自己的亲生女儿既然已经远去,何必还要苦苦去争那些所谓的遗产。况且自己年事已高,何不自享清福。

    洪应明在《菜根谭》中曾说:鱼得水逝,而相忘乎水,鸟乘风飞,而不知有风。

    鱼在水里自由自在畅游的时候而忘记了水的存在,鸟在空中自由自在飞翔的时候,而感受不到风的存在。

    认识到这一点,人可以活的轻松自在而不为环境所困。

    后来法院改判的每月十多万的养老金其实已经够花了。何必在写书去曝光死去女儿的隐私,消费死者。最后走到拍卖女儿内衣内裤来度日的地步,不禁令我们每个人都心痛,都黯然泪下。

    雨果曾说: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天空,比天空更宽的是人的心灵。

    收手吧,请为自己去世的女儿留一些尊严,毕竟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您身上的亲骨肉。我想阿梅泉下有知,也不希望您这么做。卖掉了女儿的隐私,卖掉了女儿的内衣内裤。阿梅肯定也会很心痛,也会每日伤心流泪。

    她不想看到,自己的隐私被卖,自己的内衣内裤被卖,自己的灵魂被卖。她更不想看到的是,自己的母亲这么大的年纪还在为官司奔波。她之所以每个月委托信托公司拨付这么多生活费,是因为她不想自己的母亲过的很苦,她想自己母亲能安享晚年,可是这一切却适得其反。

    如果,这一切,阿梅泉下有知,肯定会很伤心,很伤心,很伤心。

    梅艳芳五岁的时候就浓妆艳抹的登台表演,才活到了四十就香消玉损。她的命已经够苦的了。既然她已经离我们远去,就让她在另一个世界好好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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