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低头看自己的衣服:红色的外套,黯淡;灰色的毛衣,压抑;最里面一件还是黑的……
诶。没有鲜艳的青春。一向如此,一直如此。”
——写于2013年冬天。
新年伊始倒是突然想明白了自己的青春不是黯淡,不是灰色。相反,耀眼得很。耀眼到需要用灰色和连绵的阴雨天来掩盖。不过是当年只注意到了灰色和连绵的阴雨天。想明白了这一点,记忆中的黑白旋即鲜亮了起来。
自然界里鲜艳的东西很危险,要么自身很危险,要么对其它的造成危险。大概像酸碱中和一样,表面的冷淡和内心的炙热中和,表面的黯淡和实际的耀眼中和,免得给自己和别人带来麻烦。
一直觉得青春是少年少女间纯纯的暗恋却又不明说,是在校园路过隔壁班偷偷看一眼喜欢的人,是为了在女孩子面前出风头而找机会炫技。
而我,对自己的青春视而不见,不仅否定了自己,还否定了别人。
在自己最青春的时候反而觉得没有青春,真是愚蠢。
如果我是没有青春的人,那么……
那个每天放学晚回家,和劳动委员面对面坐着,自己玩手机,看他写作业的我,算什么?
那个一想到喜欢的男生要出国,就默默在中考后的假期背完了高考大纲的单词的我,算什么?
那个走过我身边就捏捏我的脸,约会选在了他家,牵着我的手在小雨中送我回家送到防盗门口才鼓起勇气吻我的男孩子,那个在学校地下车库和我接吻的男孩子,算什么?
那个在我面前只说我老阿姨,背地里又招惹我当时的男朋友,被我删QQ多次还厚脸皮加回来的男孩子,算什么?
那些人那些事,值得回忆的,被堆在角落。
心里只记得当时的空中有片乌云。
要怪就怪日子太甜了吧,偶尔吃到颗酸梅,便只记住了酸味。
向来本末倒置的人今日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本末倒置,也算是值得记录的一刻吧。
(二)
生理年龄早已成年,心理未必。
今日还想着,都二十岁的人了,还不爱喝水。细细一想,其实我已经二十一了。
把话说完:都二十一岁的人了,还不爱喝水,倒是爱上了花草茶。“爱”这种东西,果然不能勉强。
新年伊始也算是小有长进。毕竟上一次忘记自己的年龄,是看到“十五岁”三个字,心想嗯,我已经过了点儿了。后来发现其实我都二十了。
心总比身体要慢一拍。就像写了很久日记,写年份和日期,突然某一天就写成了几年前。
好歹我现在活在二十岁了,很有进步。
尽管我已经二十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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