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正儿八经地写过影评,上次那篇写《绿皮书》的也不算。可是,今天看完描写英国Queen乐队主唱Freddie Mercury的传记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后,想写点什么的欲望却特别强烈。
我一直坚信自己大脑区域中主管音律的那部分欠发达,所以从小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因为如此,也越发对音乐兴趣不大。当然,歌儿还是会听的,听得久的,特别喜欢的,也会哼唱几句。
大学一入校就赶上国庆节汇演,作为新生必定当仁不让。我至今仍记得非常清楚,我们班表演合唱,可能因为我颜值还行,起初被安排在第一排C位,那个请来辅导的音乐系年轻的男硕士,排练时在队伍面前走了个来回,又特意回到我身边认真听了听,然后一脸忧郁地看着我说:你怎么唱成这样?结果就是,我被调到队伍角落,权当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吧。
这件事其实对我几乎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因为我就是这个样子啊,从未期望过高,也就不存在失望太大。话说回来,我确实是进了大学之后才接触外文歌曲的,也就是英文歌。那时听的是Music Heaven的卡带,放在随身听里,上自习课时,或是睡觉前,装模作样地带上耳机听,真正听进去多少,天知道。反正我对任何一个乐队都没啥感觉,没有狂热地喜欢上哪个歌手,会唱的歌也还是那几首掰着指头数得过来的。
二三年前,才开始下载APP听些音乐,但也是三分钟热度,可有可无,权当点缀。倒是女儿喜欢上英文歌,模仿学唱,带动我一起又重新慢慢打开了这扇窗。关键是,我和女儿们的品味相似,有共同的爱好,拉近亲子关系,这才是让我坚持下来的重要原因。女儿们非但音准节奏旋律把握得好,音色腔调唱功也优于常人,完全没受我的基因影响。这样说来,老天爷对我真是太nice了。
好像又跑题了。
Queen乐队堪称世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仅次于披头士。We will rock you曾经某年作为我们公司销售大会的开场曲,那个节奏强烈震撼人心的乐曲甫一响起,全场掌声雷动,所有人站立,一起跟随节拍鼓掌高歌,历历在目。
波西米亚狂想曲:致敬Queen乐队
我对这个乐队仅有耳闻,到底唱过哪些名曲,本来是对不上号的,乐队成员就更无从了解了。听说矮大紧先生对这部影片颇有微词,评价不高,我猜他是太有学识,对乐队及成员都了解得门清儿,这样一部流水帐式的电影确实无法满足他的高标准需求。但对如我这样普通的、无知的、肤浅的观众而言,能帮助我大致了解乐队的前世今生,知道主唱的生平过往,再加上大量的原音重现和最后Live Aid超级演唱会还原,已经足够了!
每个乐队必然都有一个灵魂人物,而Freddie无疑就是Queen乐队的灵魂人物。他的龅牙虽然让他饱受嘲讽,但也阴差阳错成就了独特的宽广的音域和高亢的嗓音。他身上有很多标签:异装癖、同性恋、娘炮、艾滋病……无论多么不堪,都无法抹灭他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摇滚歌手的成就。
波西米亚狂想曲:致敬Queen乐队
在巨大的成就面前,他收获了喜悦、满足、名声、财富和……孤独与空虚。虽然他视最初的女友Mary Austin为终身的妻子,但他同性性取向让他在感情道路上历尽艰难,屡屡遇人不淑。好在有Jim Harton陪伴他到人生最后一刻,让终其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寻找真爱的Freddie享受到一段真正美好的感情。
波西米亚狂想曲:致敬Queen乐队
Freddie的嗓音高亢清亮,极具特色,舞台上的他肆意张扬,傲慢自信,无拘无束,电影中的每一支歌曲都似曾相识,激起共鸣。所以,我不认同高晓松的观点,我压根不想去分析什么深刻的内涵,人物的塑造、演技情感之类的,我就是单纯地喜欢听那些歌,喜欢看他们的现场表演。影片在Live Aid演唱会上乐队唱完四支歌曲后戛然而止,意犹未尽。夸张的造型,风骚的姿势,美妙的音乐,让我激动、感动、如醉、如痴。
乐队四个成员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we are family。他们彼此是事业上的家人兄弟,相互支持成就,也因各自才华个性而争执冷战。性与毒品成为摧毁Freddie,带他入地狱的魔鬼。虽然他早已远去,音乐与歌声却会永生!因了那些震撼心灵直击灵魂的伟大歌曲,也该致敬这支伟大的乐队,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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