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写于2019-11-26)
今天和小黄去了复旦旧书店。书店很不起眼,如果不是楼下的东北大馅水饺我都不会抬头。从狭小的楼梯往上,能看见左手边有一扇小门,低头跨进去,突然眼前一亮:书店分成两层,拥挤有序,扶梯一次只容一人通过,一不小心就会碰到旁边摞起来的书籍。(没有拍照,来自于小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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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逛旧书店,比起售卖新书的书店,旧书店更能感受到书籍的故事,你会触摸到封面的颗粒感,也会拾起偶尔从书中掉出的前主人的树叶书签,又或者会翻到一张照片,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本书从哪里来,去过什么地方,主人在阅读摩挲时会在想些什么!
书店小,容量却很大,小说、画册、诗集,随意整齐的摆在书架和地上。闲逛中听到书店主人和客人聊天,她说:我觉得这很有意义啊,总比进书浆厂要好吧,很多人会在这找到自己想要的书。我觉得很神奇,并不是主人这番话,而是这种对话发生的场景,我以为只有在电视剧或电影中才会发生,原来现实中也有把爱书当做一件有意义事情的人。但是书店摆放过于随意,蹲下、起身、蹲下、起身,我就在这蜗居小地重复着这两个动作去搜索想要的书籍,或许主人真的只是为了拯救旧书而不是为了赚钱,能淘到什么书完全看运气。
最后,我带走了一本戏曲书本,25块,书还很新。小黄一个站起来能顶到屋顶的大个子,硬是陪着我逛了一圈又一圈,看到和戏曲有关的书不知道是不是我需要的,随意又小心地递给我:欸,你看这本书是不是。小黄也太可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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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楼下买了一份小份的桥头排骨,18一份,有点小贵但是很好吃。小黄总是能找到好吃的店面。和小黄边走边吃,路上很冷,我们一边讨论着怎么把发胶藏好躲过安检,一边哈次哈次的呼气,排骨太烫又太好吃了,我和你,太近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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