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完成了一件领导临时交代的工作(非工作重点内容),而这件工作竟意外帮助企业弥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时,公司领导没有任何表示,你会争取奖励吗?
A.不会,领导交代的工作,完成是应该的。
B.会,给企业弥补了很大损失,值得被奖励。
如果公司文化是人性化的,是以人为本的,是重视员工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一定奖励。对员工好的行为通过奖励给予强化,是一种正向的引导,也会让员工感觉到公司对自己的认可,进而提升员工的忠诚度。
这一点,在企业和社会中,有很大不同。在社会上,有些人做好事,纯粹是发自内心的,帮助别人自己会感到很快乐。如果每做一件好事,就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反而会让他不再想做好事。因为,原本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会被别人认为他助人是为了得到奖励。当帮助别人得不到那种纯粹的快乐时,做好事的人会逐渐放弃助人的行为。
而在企业中,由于企业与员工之间雇佣关系的存在,员工的行为都是有导向性的。比如,绩效考核表中,要求HR每月招聘入职N人,没有流失率的要求,那么你会发现,HR会只关注每月入职的人数是否达标,至于来了又走了,HR不关注。
所以,在企业中,一个人的行为决定了绩效是否能完成,绩效又直接与个人薪资挂钩,这就让员工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目的性,要想让员工行为发生变化,就要通过制度约束或激励引导来实现。
因此,当员工对公司做了特别贡献时,企业应给予员工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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