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怎样的人,若是远行就必定满身风尘。
所幸楚天歌对自己身上的风尘并不在乎,他更感兴趣的,是眼前这家伫立在风尘中的客栈。
客栈本身就是风尘,因为在那陈旧匾额上,客栈的名字就叫——风尘客栈。
远离了民风彪悍的辽东,沿途所遇尽是新鲜光景,楚天歌有意将赶路速度放缓,反正是“百无禁忌下江南”,有什么招子在哪接不是接?
楚天歌巴不得在辽东就跟某些心机拨测的家伙交上手,省着路上无趣。
但很遗憾,直到现在棋盘的另一头都还没有落下一颗棋子。
想来,是要憋出一手屠大龙的棋局?
楚天歌心中冷笑,自己又何尝不是要屠对方这一手大龙?
否则最后即便险胜,亦或者是平手,对自己而言,不一样还是输?
这种忽悠孩子的选题,他楚天歌难道还真会当局者迷不成?
楚天歌本以为,像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客栈,从掌柜到伙计都应该是一副“爱住不住,不住滚远点野外喂蚊子去”的跋扈性情。
没想到,客栈里的伙计,无比殷勤,拿着一条白抹布在楚天歌位置的木桌长櫈上是擦了又擦,那满脸谦卑真诚的笑容,让楚天歌以为自己又回到了辽东,名剑山庄辖境的茶水铺子。
直到他注意到,小二热火朝天的目光始终在他前襟上的那十几颗“松玉绿猫眼”上兜兜转转,这才“哈哈”笑着,从怀里摸出一颗银锭抛给小二:“好酒好菜,差补多不找。”
“好嘞~爷!”小二伸手麻利的接过银锭,脸上乐开了花,转过身更是偷偷将银锭塞进嘴里咬了一口。
逗的满堂江湖客哄堂大笑。
相比辽东那群在名剑山庄眼皮子底下,夹着尾巴讨生活的江湖人士,这里的鱼龙混杂显然才更有江湖气概。
楚天歌一边腹诽着水煮牛肉的味道不及辽东一半,一边自斟自饮着黄汤劣酒。
这天底下的女人可以挑肥拣瘦,美食可以挑三拣四,唯独这天底下的酒最矫情不得。
佳酿有佳酿饮法,劣酒有劣酒的喝法,反正几斤下腹都是醉眼朦胧。
而这江湖,又岂非最应该拿醉眼去看。
醉眼看江湖,处处是豪情,不是因为江湖多豪情,而是因为我心中尽是豪情。
楚天歌的目光一一扫过在座的每一桌江湖客,只要有目光相接,便抬起手中酒碗,或浅饮,或一饮而尽。
至于那些鬼祟打量自己的目光,楚天歌心中冷笑,视若无睹。
在座不乏诸多博人眼界的奇异之士,例如靠近门口,有一年轻侠客,一头黑发高束成马尾,眉眼冷峻,一身宝石蓝的急装劲束,身旁横着一口宽厚的重剑。
像这种重剑,杀力之大甚至超越砍刀,仅次于狼牙棒,流星锤之类的重型兵器之下。
没有一膀子力气,轮一圈都费劲。
在之前对视时,楚天歌见此人目光桀骜,便抬起酒杯浅浅呡了一口,没成想对方竟然只是象征性的举了举酒杯,楚天歌眯着眼睛,吃了一粒花生米。
楚天歌老气横秋的江湖气,也博得了一部分江湖客的认可,相比那些初出江湖的黄毛庶子,动不动搞出来的那些让老江湖下不来台的辣眼睛勾当,与楚天歌这种“心中有数”的做派,自然不可而比。
很快,隔壁桌子有一个精壮的络腮汉子,提着一壶刚刚拍开泥封的酒坛,一屁股坐在了楚天歌对面的长櫈上。
“小兄弟!某家见你举手投足颇据英气,故而来与你喝两杯!”那汉子说着,便一把抡起手中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接着又连续自饮了两杯。
这才给作势给楚天歌倒酒:“这坛酒!是某家从绍兴带来的十八年窖藏女儿红,起先那势利眼的老板娘还不让某家自带酒水,某家便让她去她娘的!酒是某家自己花银子买来的!某家想带便带!”
汉子边说,边哈哈大笑着要给楚天歌倒酒。
“且慢!”不料却被楚天歌以单手拖住了酒坛。
汉子面色不悦,沉声道:“怎么?小兄弟莫不是怕某家这酒有毒?某家方才可是自饮了三杯的!”
楚天歌笑了笑,说道:“在下并非信不过,只是如此美酒,不用碗盛,在下总觉是吃亏了的。”
汉子闻言,哈哈大笑道:“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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