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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女人的来信,用自己的眼蒙上一层光

陌生女人的来信,用自己的眼蒙上一层光

作者: 梨黄 | 来源:发表于2020-05-05 07:40 被阅读0次

    在没有看小说之前,看过徐静蕾的电影,多年之后也没留下什么更深印象。最近读原著,惊叹之余深深庆幸。

    惊叹于茨威格的确是最了解女人心理的作家。通过极端和戏剧想象把女人心理细枝末叶脉络描写得细致入微淋漓尽致,从一开头抓住人心,让人一口气读完。

    庆幸是在成年之后看到原著。这是一种变态、偏执的精神分裂似的暗恋,完全无法苟同。如果在我青春年少时看,或许会为女主的痴情,卑微和执着所感动,认为那是动人的爱情故事,东施效颦,也说不一定。

    女主那是爱吗?不是。

    爱像双人舞,应该是两情相悦,你来我往。虽然被传颂的爱情通常都是悲剧和不可得,譬如梁山伯和祝英台,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有我们的牛郎和织女。但基础是相互的。

    我无法想象,对一个即使收到她临死之前写的信,依然模糊记不清姓名模样的人,也没有被信感动到做个福尔摩斯探究下她是谁的人,竟然能说出:“如果你叫我,我就算呆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你走”。

    这不是精神出问题了是什么?!

    在没有遇到作者R之前,“她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父亲早就故世了,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悲悲戚戚,靠养老金过活,生性怯弱,掉片叶子还生怕砸了脑袋”。情窦初开的女孩,在不懂爱的情况下,为什么对还没有搬进来的R先生在内心已经围上一圈灵光。“在你本人还没有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能解释的就是她有恋父情结,或者是一种对新生,新奇事物的希望?

    或者她把爱他当成了信仰。兀自给它蒙上一层光,让这光指引她过了一生。这本不为过,人活着都需要自己内心的信仰,来度过生活的鸡毛蒜皮,沟壑坎坷。只是自始至终,她都是在自己世界里面导演自己的戏,所有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不免让人悲叹。

    想到了王小波的《舅舅情人》,里面的小女孩是怎么认识到爱的呢,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终南山,人都没有见到一个。她所认识到的爱是在盛夏茂盛的绿叶丛里看到一堆白骨。所以她认为爱就应该是绿色的,无关情欲。为此制造偷盗皇帝手镯,引导舅舅和舅舅老婆了解真正的爱应该是什么样子。

    大概每个人对爱的看法和产生都是不一样的,会受性格或者环境的影响。喜欢舅舅情人是因为对爱有更多阐释,而在陌生女人来信里,只是一个临死、暗恋了18年的女人的偏执独白,或者作者只是呈现,呈现给人反思。

    一个人怎么能终其一生为了一个并不值得人奉献一生。我不认为,我爱你与你无关有多伟大或者自我感动。

    这是一种浪费精神的表现。虽然女人一直说自尊,说卑微,说不打扰,不增加负担?却一年一次的盘桓消磨在他周围

    最后为什么依然要R先生记得她是个独一无二爱他的女人?希望他每年生日放一朵白色玫瑰放在瓶子里,以记住和缅怀她?!终究还是不甘心和有所希冀渴求。

    要么她也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就像她对R先生的判断一样,女人看上去腼腆胆怯,无意间的也过上了双面生活,一面上对R先生死心塌地,痴情专一,一方面接受其他人的好意,每个向她委身的男人都喜欢她,她在自己制造的感动里感动自己。

    小说具有戏剧性,文学性、的确偏执的人也最容易打动人。但这不是真正的爱情,是类似于宗教般,献祭精神的体验。

    如果青少年看这样的书,会被感动,或者对自我牺牲虐待的感情有着奉献的豪迈感。殊不知,过了而立不惑之年回头看年少的暗恋,十有八九是一笑而过。

    而这样不懂得善待自己的人,怎么值得别人来善待自己?

    可惜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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