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很长,看的很费力,最后还是理解了“拓展秩序”的含义,却由此带来了莫名的恐惧。若哈耶克的论述正确,那么理性的思考者如何自处,竟渺小、无能到连已知社会都无法掌握?相信作者在研究“拓展秩序”时也会有这种恐惧。而这种理性的思考者对“超验”事物的恐惧,或许能解释为何经常有高智商者最后沦陷于对上帝的信仰、对周易的笃信等等。
摘引两段:
虽然“利益无原则可循”(因此也不会产生自发的秩序),但是对能够带来扩展秩序的公正规则加以抵制的做法,以及指责它们不道德的说法,却是来自肯定存在一定的利益原则的信念,…………在这种秩序中,某些人取得的进展,是以另一些人同样真诚甚至值得称赞的努力归于失败为代价的。奖励并不是为功德而设(例如遵守道德规则。)。譬如我们在满足他人的需求时,可以不考虑他们的功德或我们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理由。正如康德所知,没有任何共同的功德标准,能够对不同的个人所面对的不同机会做出判断,…………如果公正是指符合对与错的先人之见、符合“公共利益”、符合过去已经获得的环境所提供的可能性,那么,进化过程向以前未知的领域的迈进不会表现出公正。
因此可以说,个人在能够自由加入复杂的合作结构之前,必须变得与众不同。进一步说,他们还必须结成一个性质独特的实体:它不仅仅是个总和,而且是一个结构,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有机体,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又和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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