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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词中的“时间观”(八)

古诗词中的“时间观”(八)

作者: 老李的理性批判 | 来源:发表于2021-09-26 14:37 被阅读0次

    《古诗词中的“时间观”》系列是《“时间”猜想录》系列外的另一系列,均是对我在《“时间”是认识万物的尺度》一文中提出的“人类的时间意识是认识万物的尺度”观点的佐证。《古诗词中的“时间观”》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对中国古诗词作品中的“时间”意识,进行挖掘和解读。

    古诗词已经上百年、上千年了,它们为什么可以流传至今并且其中不少诗篇仍然能打动现代人的心,除了语言文字的形式美,情感的超越时空的“共通”外,古人今人的“时间意识”的结构也是一样的,“时间的序列、时间的内容、时间的顺序、时间的总和”的相同结构,可以让古人今人进行意识上的沟通,产生理解。

    由于是尝试和尝新,不免有不当甚至牵强附会之处,望各位见谅,谢谢!

            苏东坡  《猪肉颂》中的教育观

                《猪肉颂》苏东坡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译文:把锅子洗得干干净净,少许放水,燃上柴木、杂草,抑制火势,用不冒火苗的虚火来煨炖。等待它自己慢慢地熟,不要催它,火候足了,它自然会滋味极美。黄州有这样好的猪肉,价钱贱得像泥土一样;富贵人家不肯吃,贫困人家又不会煮。我早上起来打上两碗,自己吃饱了您莫要理会。(译文选自《百度百科》)

    此词是苏东坡被贬黄州时所写,苏东坡不愧是写人生哲理的大师,就连写猪肉的烹调,也是满满的哲理。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虽然写的是猪肉,但用在教育观上也非常贴切:儿童和青少年自身的生长规律和内在的潜能的发展,结合适度的外部环境的给予,儿童和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长,成为“自美”的他!

    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来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其特点为:

    (1)、儿童认为规则、规范是由权威人物制定,不能改变,必须严格遵守

    (2)、对行为好坏的评定,只根据后果,而不是根据行为者的动机。

    (3)、视惩罚为天意,认为惩罚是客观世界维持道德秩序的手段,赞同严厉惩罚。

    (4)、单方面遵从权威,有一种遵从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这个阶段的特点主要有:

    (1)、认识到规则具有相对性,是可以改变的。规则是人们根据相互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可以按多数人的意愿进行修改。

    (2)、对行为好坏的判断依据着重于主观动机或意图,而不只是后果。

    (3)、逐渐运用公正的标准——互惠考虑人际关系。既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考虑他人利益。这被认为是自律道德的核心。

    (4)、主张温和而恰当的惩罚,与特定行为相配合,要符合逻辑,对错误有补偿作用。

    (以上内容摘自《百度百科》)

    皮亚杰认为:

    (1)儿童的道德发展既非天赋,也不是社会规则的直接内化,而是受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强度影响。换言之,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人的自然天赋与相应的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2)儿童的道德发展不仅取决于他对道德知识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儿童道德思维发展的程度。儿童的道德思维的发展是一个自主的理性思维发展过程。儿童是自己道德观点的构造者。

    (3)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有明显阶段特点和顺序性的过程,与儿童逻辑思维的发展具有极大的相关性。

    对照一下东坡的《猪肉颂》和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理论,虽然一是诗,一是心理学,却也异曲同工:儿童的成长既需要时间,也需要时间中“火候”的掌握。前者是“由生到熟”的时间的阶段序列,每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后者是时间中的内容,是对“度”的掌握,这其中包括了烹煮者或教育者对其对象的“材质”的了解,如何充分地让其对象的“材质”充分释放其“自美”的内在潜力,以及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因素。

    日日【唐】李商隐

    日日春光斗日光,山城斜路杏花香。

    几时心绪浑无事,得及游丝百尺长。

    山城斜路上的杏化发出芬香,春天的景象似乎天天都和时光在“斗”。什么时候我的心绪才了无它事,就象这春天的虫儿吐出的百尺游丝那样自由自在。

    然而,虽然春天的景象是有情的,但时光的流逝是无情的,在时光中的景象纵使再美好,也会变化、消失,“春光”是“斗”不过“时光”的。人惟有让自己的心绪“清空”,才能让自己的思想在时光中自由自在地飞翔,与时光和谐共处。

            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错了吗?

    朱熹《水口行舟二首》其一:昨夜扁舟雨一蓑,满江风浪夜如何?今朝试卷孤篷看,依旧青山绿树多。

    译文:昨晚我乘着一条小船航行在江上,天下起雨来,我披上蓑衣,在船上尽情瞭望。一夜来,风急浪高,我在舱中默默地思念,外面的景色究竟变得怎样?今天天一亮,我赶紧卷起船篷仔细观看,原来一点没改,那青山,那绿树,还是郁郁苍苍。

    创作背景:南宋庆元元年韩胄擅权,斥“道学” 为“伪学”,右丞相赵汝愚被罢职。庆元二年(1196年)朱熹被削职。韩胄党羽胡、沈继祖诬告朱熹“资本四邪”等六大罪,“请加少正卯之诛”。庆元三年赵汝愚、朱熹等五十九人被列入“伪学党”,通缉在案。就在政局动荡、学禁最严峻之时,朱熹和他的学生黄千林用中等从闽北乘船南下古田,这首诗就是抵达水口,感时之作。

    (译文和创作背景选自《百度百科》)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但是,人们受清代戴震的抨击宋代理学的“以理杀人”的结论的影响,朱熹似乎是不受现代人的待见,而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更是成为被“射击”的“靶子”。

    “存天理,灭人欲”错了吗?要判断这个问题,首先又要去了解一下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

    “格物致知”的具体内容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事故”。朱熹在阐述“格物致知”时说:“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须着逐一件与他理会过 。

    天地中间,上是天,下是地,中间有许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禽兽,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而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各自有个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所谓格物,便是要就这形而下之器,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而已。

    这个“形而上之道理”在朱熹看来就是“天理”。“天理”在朱熹的哲学思想中包含道理规律秩序准则规定性,“天理”既是天之大理,又是物之小理,还是人之道理。天理是自然之理,是万物之常理,是事物本来的规律,是社会之秩序,是人的道理、情理。

    在“格物”知“天理”的过程中,朱熹认为“人欲”也会参与其中。“人欲”在朱熹看来是一种感觉的体验和人的本能欲望:“鱼与熊掌皆美味,而熊掌尤美也。鱼,我所欲是合道理的人欲,熊掌,我所欲也是合道理的人欲,舍鱼而取熊掌者还是合道理的人欲”。“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熹认为事事物物皆有“天理人欲”,即我们在“格物”时,既有客观的天理在事物里面有待我们去发现,又有我们对其观察时的主观感觉的体验和人的本能欲望在其上:“天理人欲,其间甚微。于其发处,仔细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知其为天理,便知其为人欲。既知其为人欲,则人欲便不行”,“自一念之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处饮食言语,无不是事,无不各有个天理人欲,须是逐一验过。虽在静处坐,亦须验个敬、肆。敬便是天理,肆便是人欲。”

    (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的有关内容摘自《百度百科》)

    对于“格物”过程的“天理人欲”,朱熹认为, “所欲不必沉溺”。如果从这点分析,朱熹并不是要完全否定“人欲”,只是否定“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如果是这样去理解“存天理,灭人欲”,那么这个命题是很有道理的。

    回到朱熹这首诗,这首诗也可看作是一首“格物知天理”的诗。我们在“格”这座山,这座山有其一定的“天理”,也就是在这个季节的时间段,这座山是“青”的,因为其绿树多的原因。昨晚虽然在小舟上遇上风急浪高,可是今朝卷起船篷仔细观看,原来一点没改,那青山,那绿树,还是郁郁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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