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书上有浅显约定,凡日更百字小文,就可算当日更文成功。很简单又易操作的写字软件,随便写一点儿,就可完成当天的任务。
去年的某月某日某夜,同班组的同志们吆喝着要到某酒店去聚餐畅饮,我应邀不辞而赴宴。我是新入职的人,怎好意思辞呢?就去喝High了。回住室后,己过夜十二点,把连续日更文累计七十多天的功劳化为乌有毁于一旦…每回想,深觉遗憾和惋惜,也觉自己太麻痹大意而失了原则,太不智。
今晚,又有同班同事大动员,要AA制去三四里外的一个城堡去会餐。这样的聚会,很少,也难遇。都一块混的江湖同事,若谁不去仿佛老丟人现眼。慷慨些讲,谁还会因一百二百的份子而遭人背后咂嗑又指指点点?男人的豪爽,多半在此种境状下激起而迸发。好象是谁一示弱,就等同于没了蛋子一样,再抬不起头来,刹那,几乎回到了百多年前的太监时代…那以后也别想再擎头竖脸儿混人了,也有可能在工作场里再没人理踩它…因此,去不去意义关乎重大。不用多想,只要不是缺少根筋儿的货色,一准都会在第一时间应承了的。
我肯定是要去的,不打半丝儿吐迟。目的,实不打算让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三脚毛们背后讥笑咱戳捣咱…。
去它们指定好的酒店,要跋涉三四里,中途必过一个破旧的老桥,老桥之长,足有一里,我担心工作了一天的电车缺电了,因此跑得特别慢,待我到指定的酒店时,大头目小头目以及副目<沈从文笔下小职务>和十来个队员都到齐了。
由于预定酒席在先,人一到齐就不扯皮绕远,便开始推杯换盏,弄将起来。
我这近二十年,真厌恶白酒的酒气,自然而然从内心产生抵触,一上场座定,就坚拒不沾白酒。头目领会我的意思,只为我先开啤酒。而啤酒对我,如喝饮料与凉水,多半都不是我的对手。
酒过半酣,头目问大家为什么要一块聚餐?一为鼓舞士气,增聚凝聚力;二为庆贺大伙加三百工资的申请宣告成功。我乍一听,总觉跟某相声中人物为申请吃烤鸭要想出个门道去纪念苏俄动物科学家巴甫罗夫先生一样,是一个味儿,也属同一个道理哟!
酒过大循环,,头目重点对众人说道:申请给同志们加资成功的功劳应属于张春发;两个副班长的申请报批成功的功劳也应属于张春发!头目这么一扬洒,于是,全桌人纷纷向我敬酒碰杯。人人都茶杯的伺候,我若不端啤酒的话,十几个人,何以应酬得了?
啤酒于我如饮料。我举杯,也附以溢美之词。坦坦荡荡地说,写个申请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要论功劳,应完全彻底归功于咱头目领导的好呀!话语一出,头目也高兴,大家又纷纷向头目敬酒碰杯…我趁机才把这几乎沦陷酒阵的破包袱甩了出去。
一两个小时过去了…大家酒足饭饱,散席时,我瞥了一眼凳下,我自己就饮了五瓶啤。
五瓶啤,对我如茶饮,头脑清醒,骑车如常…什么概念?
展转三四里,又回到住处,洗漱,上床,休歇。心想,不再犯傻,不再重蹈去年酒后误更文的荒唐复辙,并当即执笔迅速写下今日更文…弄个百十字,为了不断更,而更为守住规矩哟!
4月20晚于苏州玉出昆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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