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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逻辑简单说(2)

普通逻辑简单说(2)

作者: 蚂蚁神威 | 来源:发表于2020-08-30 02:38 被阅读0次

    比较一下这几种定义形式以及它们跟比喻的异同,我们就会发现,属+种差这种形式是通过寻找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来达成的。那么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呢?

    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这是教科书中的标准说法,但请不要问我什么是本质,什么是属性。那不是逻辑学考察的内容。它们的确切含义及其所引发的争议,都需要相关的具体学科去摆平。

    我们在这里只需要知道,概念借自己的内涵把自己跟其他概念区别开来——比如前面说到的“牛的乳汁”——就够了。“牛的”是不是本质,在多大程度上本质,以及它到底算不算是牛奶的属性,对逻辑学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足以把牛奶跟其它的奶区别开了。

    从教科书的意义上来说,概念的内涵是随着我们认识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当我们利用概念的内涵来定义概念和对概念进行划分或分类时,在不同的认识阶段会有不同的结果。由此,像我们在前面已经说到过的那样,概念的内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只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不具有绝对的稳定性。

    也正因此,用来明确概念之间相互关系的概念的外延,也会随之相应的变动。比如:当我们把鲸定义为哺乳动物的时候,也就把它从鱼类的外延中剔除出去,而加入到哺乳动物的外延中了。

    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所表示的那些对象。比如牛奶,它的外延包括黄牛奶、水牛奶、花牛奶、牦牛奶、非洲野牛奶等等;再如乳汁,它的外延包括牛奶、羊奶、马奶、狗奶等等。

    所以,对于外延不止一个的概念来说,它的每一个外延同时也是这个概念的种概念,而它本身则是它的所有这些外延的属概念。所谓的“属”和“种”是说,牛奶是属于乳汁的一种。

    这说明了概念之间存在一种真包含或真包含于的关系:乳汁真包含牛奶,牛奶真包含于乳汁。属概念总是真包含着它的种概念,种概念也总是真包含于它的属概念。

    概念之间的关系不止这一种,此外还有同一关系(也叫全同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而全异关系又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两种。这都是根据概念的外延重合与否或重合多少来划分的。

    同一关系就是说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重合,不多也不少。比如:牛奶和牛乳、钢笔和pen,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再如:鲁迅和《阿Q正传》的作者,所指的都是同一个人。

    交叉关系是说,两个概念的外延重合一部分,还有另外的部分不重合,比如:女性和老师。有的女性是老师,但也有的不是;有的老师是女性,同样也有的不是。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只有一部分是重合的。

    全异关系,顾名思义,就是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重合部分,完全相异,比如:白色和黑色。但是需要注意,白色和黑色并不是矛盾关系的概念,而是反对关系的概念。

    为什么呢?很简单,因为定义。逻辑学定义:矛盾关系是指一个属概念只有两个外延,而这两个外延毫无重合的部分;如果一个属概念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彼此毫无重合部分的外延,那它的这些外延之间就只是反对关系。

    颜色这个概念的外延不仅包括白色和黑色,还包括赤橙黄绿青蓝紫等等颜色。它们相互之间都毫无重合的部分,因而它们相互之间都只是反对关系,而不是矛盾关系。白色和黑色也一样。所以,根据定义,白色不是黑色的矛盾概念,它是“非白色”的矛盾概念。

    根据划分方式的不同,概念分为很多种类:单独概念(北京大学)、普遍概念(大学)和虚概念(月亮上的大学);正概念(白色)和负概念(非白色);实体概念(牛奶)、性质概念(有营养)和关系概念(大于)等,看字面就容易理解,这里就不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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