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因其专注于法律领域具有相当专业性,同时在哔哩哔哩等视频APP里讲授的法考有趣案例而为人所熟知,自此红极一时。
难能可贵的是,他在日常各类采访及讲话时所表现出来的谦卑与谦逊,让人更为敬佩他自身的素养和认知的深度,为他的被认可又提供了一层加冕。
社会上其实经常会有这种现象,那就是越是谦卑越是为人所赞颂,越是牺牲自我越是可以得到更多,利他利己,舍就是得,这才是大智慧,才是人性应有的至高境界。
罗翔出版的《法治的细节》至少可以带给我们如下三点启示:一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二是阅读使人明智,三是活着就该找寻你的独特使命。
关于法律与道德。我们的社会一向尊崇仁义和儒家文化,讲究以和为贵、双赢,我们不否认竞争,但更讲究竞争的方式和结果的互利。
我们通常倡导大众都能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告别低级趣味去追求那些能够让这个社会更美好的行为品德,唯有如此社会方能变得更和谐。
而这种诉求对于每一个独立个体而言,是与人性特质有一定距离的,因此就可能造成个体的思想斗争和矛盾。
比如,社会道德要求我们乐善好施,马路上遇到一个摔倒的老人你扶不扶?本无所谓顾虑,但如果因为人性独有特质而影响了你的决策,你好心扶起了老人,老人却可能因为生活的艰辛等原因而无奈选择了讹诈你碰倒了他,那么这时候你的顾虑是否还会让你勇敢的去扶?
这需要社会机制去约束,需要摄像头、旁人的证词等大环境的保障来支撑这样的善念延续下去。所有的非善念可能不涉及法律问题,但涉及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道德的底线,你可以不去扶选择视而不见,这并不触及法律,但不是道德所倡导的。另外,如果你做了一些伤害老人的事情,这时候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了。
一个高尚的人,应该遵循当下社会的法律,且不仅仅满足于此,最好还能拥有很好的道德观,这样的个体才是这个社会希望看到的,也更为需要的。
关于阅读与智慧。罗老师在《法治的细节》这本书中,有专门的一章写的就是他读书的思考,他认为读书可以超越有限的今生,因为阅读能够拓展当下的现实世界,帮助他与先贤畅谈古今,以此更好指导当下生活。
特别是苏格拉底的《申辩篇》等内容,对罗老师而言或许有着深切受用。
苏格拉底否认自己有智慧,认为越知而越无知,这种否定的智慧与谦卑成就了他的独特性,也让同时期的智者在自信自身智慧超群的认知中显得高傲自大。
苏格拉底的自我否定,让他的观点得到了更多人的敬仰和尊崇,认为他才拥有大智慧,从而转化为了自我否定的他人肯定。
罗老师在声名鹊起之时,能够如此的淡然和谦卑,能够做到不为名声所累的本源或许就是学习了哲人的智慧,因为苏格拉底的做法就是最好的榜样。
经典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通常是因为有其过人之处,关键是我们能否在其中找到适用于我们生活的理念和思想,以及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名声、我们应该如何度过一生、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善与恶等等,先贤无不已经耗尽毕生为我们总结出了他们的观点,而且还是一代代哲人的前赴后继持续完善着这些观点。
作为任何一个活在世上的独立个体,生命是有限且短暂的,如果什么都要靠自己去亲自体验、亲自研究、亲自感悟,那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而如果去学习先贤毕生的精髓,一本书可能读完只需要几天,就可以吸收智者一辈子的思想结晶,何乐而不为呢?
关于独特使命。或生如蝼蚁、或死如尘埃,我们的存在本就是一种偶然与必然的结合,生命本毫无意义,但也可以意义非凡,这种差别来源于自身的选择和认识。
罗老师无独有偶在各种偶然因素下走上了传播法治的道路,他在书中说这条路的形成不是一开始就清晰明了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身的认识、以及偶然因素的叠加等最终结合而成的,最终展现出来的,才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罗老师通过自身努力为普法做着他独特的努力和贡献。
对于那些在历史上为人所铭记的伟大人物而言,无不是在各自领域做出了对这个世界有帮助的贡献,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发明蒸汽机、灯泡、电脑等等这些是比较宏大的贡献;马云的电商平台、俞敏洪的留学机构、以及张瑞敏的海尔集团等无不是通过企业价值让社会变得更美好的一种相对微观的体现。
甚至更为渺小的是我们每一个个体,在遵循道德法则之下通过自己的遵纪守法,让这个社会没有变坏,这本身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对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的一种具体体现。
如果我们能像罗老师一样,在本毫无意义的生命中,找到独属于自己热爱的事业,用自身的努力去推动社会进步哪怕一点点,那么相信你的生命就会变得更加有意义。
使命的追寻可能不是一蹴而就的,你甚至需要历经千辛万苦和生活的艰辛与不公,但如果把这些起起伏伏看做是对自己的一种考验,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的走向我们发现独特使命的道路,那么相信这样的视角就能指引我们更好的生活、更笃定的前行。
在阅读中思考,在思考中找寻我们生活的方向,在生活中用自己的独特使命去做出独特贡献,这或许才是我们更有意义活着的应有价值所在。
参考书目:
《法治的细节》,罗翔,云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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