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桥村是一个环境清幽,得天独厚的好地方,此地山水险峻,道路凹凸不平,好在纵横南北,如一条巨龙潜伏。
我是村子里仅有的乡村守墓人王不凡,村子里的人叫我阿凡,外人叫我王天师。
正因为铁桥村的地理环境,这里信息闭塞,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就铁桥村的人,我基本上能叫出名字,就算是外村的也能看个脸熟。
不过最近我们村子来了两个外人,一胖一矮,长得其貌不扬。
没多久他们找到了我,要跟我谈一笔生意。
“我和你们有什么生意好谈。”
胖子脸色青紫,两只眼睛下陷,像一对血窟窿,声音低沉沙哑,他隐晦的看了一眼瘦子,欲言又止。
瘦子皮肤很白,白的像涂过很厚的粉,像刚抹上石灰油。
瘦子手里抱着一个硕大的绿皮盒子,隔着盒子我都能闻到一股恶臭。
正当我疑惑之时,瘦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哇的一声哭开了。
瘦子告诉我,他和胖子是两兄弟,他们养了一条牧羊犬整整八年了,跟这条狗有着深厚的感情,因为这条牧羊犬曾经当过导盲犬,照顾过他们父亲。
看到它就好像看到去世的父母一样。
可是近来牧羊犬被人打死了,兄弟两人非常伤心,又打听到我的名号,爬山涉水来到铁桥村,求我给狗守墓。
呵呵!给狗守墓还真是一件稀奇事,我也从未干过这种事。
不过自从给王寡妇守墓后,我的生意一落千丈,手头比较紧,可是给狗守墓,未免也太可笑了吧,也完全没有必要。
因为动物的灵是很弱的,跟人的魂魄不一样,不像人死以后,七天后回魂。
动物的灵不会停留太久,通常死后,魂魄就自然消散了,自然也没必要守墓。
我正想给两人解释,胖子紧紧抓住我的手,双目投来祈求的目光道:“王天师,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你放心,我决定不会亏待你的。”
屋外停了一辆肮脏的面包车,胖子从车上拿下一个破麻袋,放在我面前,说道:“这是五万块,只要守足七天就好,事成之后,我在给你另外五万块。”
这两个家伙长得其貌不扬,没想到出手这么大方,我自然答应了他们,在我看来这是一件美差。
胖子和瘦子走后,我打开绿皮盒子,里面装的是牧羊犬的尸体,尸体都发臭腐烂了,散发出恶心的气味。
最让人觉得恐怖的是,牧羊犬全身沾满了鲜血,双目怒瞪,眼里充满了红血丝,嘴巴大大张合着,一口阴森的白牙露了出来。
说实在的这条狗给我的感觉非常不舒服,又说不上为什么。
兴许是它的死状过于狰狞恐怖了。
不过毕竟能赚十万块,而且王寡妇事件后,生意一落千丈,就连喝水都塞牙,总之在走霉运,现在看来终于苦尽甘来了。
当天我就在山上找了一个穴位,我和徒弟合力把死狗给埋了。
虽说我们守墓的对象是一条狗,不过我们毕竟拿钱办事,事情一定要做足。
当晚我就在坟头上挂起了两盏白灯笼,也叫鬼灯笼,是专门用来守墓的。
鬼灯笼跟寻常灯笼不同,是用一尺深的坟头草做成的,还必须是高寿,寿终正寝的人,在他们坟里上拔下坟头草,做成的鬼灯笼。
鬼灯笼的外面自然还是纸糊的,我吩咐徒弟点亮灯笼,看好灯火。
鬼灯笼亮起来,灯火在其中一跳一跳的,黑暗中显得格外扎眼。
“徒弟,看好灯火不灭,我先睡一会。”
“没问题!”
徒弟刘晓宁胆子小了点,不过胜在心细,毕竟他刚入这行,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等时间久了,他就习惯了。
这晚上兴许是我太累了,竟然一觉睡到了天亮,等我醒来后,徒弟也早就趴在坟头睡着了。
不过跟我想的一样,一夜无事,看来的确是个美差。
接下来几天守墓,我直接让徒弟刘晓宁过去守墓,而我在家睡大觉,只是偶尔夜晚的时候,我会去查看一下,或者打电话询问一下有没有事。
值得欣慰的是,守墓的这几晚都没发生什么怪事,时间也很快到了七天后,胖子和瘦子也算守信用,事后给了我剩下的五万,然后离开了村子。
只是这件事情后,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因为我不管走到哪里,感觉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可是我回头一看,什么也没有。
我是干阴业这行,难免招惹游魂野鬼回家,之前也有遇到过这类事。
我拿出用特制药水侵泡的桑树叶,在两个眼窝擦拭了一下,开了阴阳眼,四处看了看,身边什么也没有。
难道是我多心了。
没多久,三舅的女儿结婚了,我带着徒弟刘晓宁去吃喜酒,喜宴上我跟一个黄毛发生了争执,事后徒弟告诉我,那天我好恐怖,双目爆发出幽绿的光芒,吼声如狮,嘴里发出短暂急促的喘息声,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汪汪朝着黄毛直叫。
最后直接跳在黄毛身上,一口咬下去不松口,直接给他胳膊上咬了一个血窟窿。
现场人被吓坏了,看着满地鲜血,大家全都过来拉。
可是我好像鬼上身似的,力大如牛,竟然把十几个甩在地上。
村里的老者颇有经验,一看我不对劲,看了一眼我的徒弟刘晓宁,道:“晓宁,你快拿点办法出来啊,在这样是要死人的。”
刘晓宁吓的脸色惨白,六神无主,看着黄毛躺在地上嗷嗷的惨叫,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就是想不出法子。
“对了,找霍三爷,虽然他不管事实很久了,可是阿凡的爷爷跟霍三爷是师兄弟。”
人群中冒出这么一个声音,如同救星。
霍三爷风尘仆仆的过来了,问了刘晓宁事情经过后,在掐指一算,他似乎明白了整件事情。
原来这只牧羊犬惨死,死后化成了凶恶的狗灵,现在狗灵上了我的身,支配着我的一切行动。
霍三爷一对剑眉直上眉梢,让人看了不怒自威,身上穿着藏青色大褂,脚蹬一双老式的黑色布鞋。
霍三爷朝着我一阵怒骂,骂的越来越狠,我放开了黄毛,朝着他呲牙咧嘴的吠叫。
只见霍三爷脚走蜀步,脚踏七星,嘴里不断念咒:“奉邪便斩,遇鬼强收,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话语刚落,霍三爷让我徒弟刘晓宁拿出一个布包,铺天盖地的朝我砸来。
只听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紧接着大家都看到一股黑气从我脑袋瓜上冒了出来,我睁开了眼睛,看到自己满脸鲜血,嘴里说了一句,“我在哪里”,然后晕了过去。
事后,我才知道我被狗灵上身,只是奇怪,之前明明开了阴阳眼,为什么看不到他。
霍三爷告诉我,狗灵不同一般灵体,他们的魂弱,所以就算我开了阴阳眼也看不到他。
之所以狗灵不灭,那是因为它怨气太重,所以附身在我身上,想要报复。
而那天,霍三爷吩咐我徒弟刘晓宁朝我砸来的东西,竟然是女人用过的姨妈巾。
虽然我有抱怨,不过霍三爷说了,那可是处子用过的姨妈巾,那是能镇邪的,也抹去了之前我身上的晦气。
这次我之所以被狗灵附身,那是因为给王寡妇守墓后,我就沾染上一身阴晦之气,所以那段时间走霉运,不过也算因祸得福,我一身阴晦之气终于没了。
事后我找到了胖子跟瘦子,这两人可把我坑惨了。
原来两人是偷狗贼,自从残忍杀狗后,天天半夜听到外面有狗叫,可是起身一看,狗吠声停止了,睡下后声音又响起,搞得他们两人精神几乎崩溃,搞得人不人鬼的模样,最后在经人介绍,成功甩锅给我。
好在这件事后,霍三爷成功超度了狗灵,让它上路,事情也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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