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清晨七点钟,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我要准点起床洗漱,准点进入厨房开始一天的工作,好在同事们都起床后将早餐备好。
无奈,我实在是太疲惫了,眼睛根本睁不开,我步伐不稳地挪到客厅,膝盖一挨到沙发,它便不听使地屈起来了,我干脆蹶了屁股,一屁股坐上去,然后眯了眼睛,想要一静方的空间,再睡上一分钟的回笼觉。
我一闭上眼睛,我又进入新一轮的梦乡。
阿彩的叫声穿透吴先生的卧室的门缝,扩散在客厅,飘进我的耳朵里。
那声音激动中带着凄厉。
吴先生的女朋友我起先梦到一个森林。
在幽旷的森林里,幽暗而深远,湿滑而多险,有一个可怜的女人在喊救命,她似乎是被捕捉野兽的铁夹子伤到脚了,血开始一滴一滴往下流,她扭曲着苍白的脸,大声呼喊着,她的声音绵延不绝地森林中回旋。
我又觉得,那声音之凄厉,更像是一个软弱的女子,在深冬季节里,被脱去了衣物,赤身裸体,然后又被五花大绑捆在大雪覆盖了枝丫的大树上,然后,几个凶神恶煞的壮汉轮流着用皮鞭来抽打她。
这实在是叫人毛骨悚然,而那一天,是夏季正热的三伏天。
吴先生的女朋友我的眼睛紧闭着,四周黑而迷乱,我扶低树藤蔓踩着沙沙作响的烂树叶,像《铁道游击队》里的女战士一样,勇敢地循着她的声音而去,因为,我决定要救她。
当我刚伸出手臂,我突然又发现了什么不对,依然是她的叫声,这回,竟然变成了笑声,似乎很快乐,很享受,如同我六岁时,伏在姐姐膝盖上,享受她为我掏耳朵一般,安详,快意。
我机警地继续竖起我的耳朵仔细地听,发现,那果然不是痛苦的呼喊,而是快乐的宣言。
她放肆地又喊又笑,像骑在马背上挥舞着皮鞭的骄横的公主,一边得意洋洋地引亢高唱着《娜奴娃情歌》,一边甩动着皮鞭抽打着唯诺是从跟在她身后的忠贞的奴仆。
马儿越奔跑,她越是畅快淋漓,她越是用甜蜜魅惑的嗓音大声唱歌,便越是吸引得随从寸步不离,然而,她以牙还牙地一皮鞭抽下去,奴仆终于疲软地瘫在地上,只见他痛苦不已,而她,笑声四起。
我呆了,我不知道是应该救她,还是救她的奴仆。
奴仆似乎已经死去,客厅里满满充斥的都是她的声音。
她一会儿凄惨得大叫, 一会儿痛苦地哭泣,一会儿放荡地大笑,又一会儿快乐地呻吟。
我在此前从没听到过这样激情跌宕的声音,即使电视上,或者是隐秘录相室里的A片。
而我那时,只不过一个二十岁的实习生,谈过恋爱,但经验缺失,有过实践,但笨拙内敛,至于A片,也不过是电视中的“碟中碟”而已。
我清晰地听到这个声音的真实并非如我惯有的晨梦一般的虚幻,我在二十岁的那一年对“性”的认知也并不肤浅,那么,谁人会在炎热的夏季,将身体雪藏于一个严冬;谁人又会在寂静的清晨,将声音散播于屋中呢?我终于意识到是自己将一个活力四射的年轻女人在一场性爱中的水深火热当成梦一般虚空了。
我还在思索着她的叫声,为何这一般的别具一格丰富多彩,她啪地一声推门出来。
出现在我眼帘下的,就是那个裸着肩膀和双腿的风情女孩,只在身体的中间部位,用一条蓝色浴巾包裹起来。
那条浴巾是吴先生的,她,就是吴先生的女朋友,名字叫阿彩。
她白天不出现,只在夜间轻轻敲门而来。她每次进门都不看我,哪怕我把她当作其它同事一样亲切叫她阿彩,但作为礼尚往来,她也绝不叫我“阿音”,只是微微翘一下嘴角,以表示对我回应。
而吴先生就是这家台资企业驻内地机构的老总,听说,他在台湾有妻室,所以,他其实并不年轻。
而阿彩,年轻娇艳,性感多姿,每次来,都穿不一样的吊带衫,不是紫色,便是黑色,有时候她也穿马裤和格子衬衫。但她无论穿什么,都非常好看,她身高接近一七零,皮肤极白,眼睛极亮,她一来便钻入吴先生的卧室兼工作室,一晚上都不出来,然后,在清晨,我起床或未起床时离去。
我觉得她美丽,但我又觉得她行踪神秘。
我想,我能否跟她亲近点?毕竟她是这个屋子的常客,四室两厅的大房子,除吴先生外,还有包括我在内的四个同事,她进来,这屋子一共六个人,我们何不像一家人一样相互照应相亲相爱呢?但我的想法过于单纯,而她,似乎有意回避屋子里的每一个人。
直到有一天, 我问起一个公司的一个前辈,为何她有好一段时间没来了,前辈告诉我说:她给吴先生的租用合同到期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