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我只读过一本两遍以上的书,那就是余华的 《活着》。
什么地方吸引我?我觉得很多地方都令人难忘,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1)自身出生在农村,所以对于书中的背景感同身受,对穷苦生活也有着深深记忆。城里的小伙伴,很少能体会物质贫瘠年代,一家人为了吃饱穿暖要付出多大代价。每家每户能分配的土地面积毕竟有限,而且土地不肥,也就意味着每亩田的粮食产量不高。
虽然产出少,但不妨碍用粮的地方多啊!那时候要交公粮,要给爷爷奶奶家称粮,要交米给学校,还得满足自家的粮食需求。有时不得不搭配粗粮如红薯、玉米度日,所以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要节俭。
(2)书中的情感令人动容。比如福贵与家珍相濡以沫的夫妻之情,前期福贵就是个纨绔子弟或者说败家子,日常出没赌博妓院,漂亮的家珍依然对他不离不弃,依旧守着这个家,放在今天这个社会,老婆早和他离了。当然,福贵改邪归正后对家珍的愧疚,对生病妻子的照顾,也让人欣慰夫妻间的相依为命。
比如父子之情,尤其是当儿子因在学校献血过量,不幸死亡后,福贵瞒着老婆家珍,晚上去将他埋在地里的场景。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就是世界上的悲剧,这个场面那真是天地同悲,呜呼哀哉,看一次哭一次。
(3)贫苦家庭的温暖希冀。人的一生即使再苦再难,日子也有温暖的时候。比如福贵被抓去参军当壮丁,在血肉横飞的残酷战场侥幸大难不死,后被解放军送回到老家与妻儿团聚。当晚他们一家人躺在茅草屋里的床上,他摸摸这个,摸摸那个,身边的亲人都在,于他而言,是莫大欣慰。
比如儿子有庆养的一只小羊羔,小孩每天悉心照料,割草喂水,从此多了一个好玩伴。
比如一家人饿了很多天,头晕目眩,家珍去城里老爹家拿回一小袋米,一家人将门掩的严严实实,围着灶喝米汤,真香!
比如小时因病致哑的女儿凤霞,最终找到了踏实能干的丈夫,不仅对她疼爱有加,对福贵家也是出钱出力,尽心尽意。
……
也许有机会,我还会继续读这本书,三遍五遍,无论多少遍,这本书永远读不厌。如果你也喜欢读书,这本书千万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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