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dear,清晨六点,第一缕阳光就洒进厨房,落在洁净的案台上,整个屋子充满了朝气和希望。昨晚失眠的阴影一扫而空。我也不知为何会难以入睡,一定不是因为看球过于兴奋,因为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伪球迷;也不是因为矫情,我天生就是一个粗枝大叶,大大咧咧的人,无病呻吟的矫揉造作一点儿也不适合我。可是脑子里就是思绪难平,这篇小文昨晚就开始写了,删删减减,不知从何落笔。可是看到今晨的太阳,我突然觉得兴奋起来,就仿佛打开了世界的新大门。
这就是为什么万物生灵都期待阳光吧!有时候好想自己做一只傻傻的海鬣蜥,呆呆地立在沙滩上,就为了迎接每日清晨的第一道光;或是变成一棵不知名的植物,在森林里,趁着阳光,不动声色地生长。然而,my dear ,这世间没有如果。就像你我从未相遇一样。一百次的擦肩而过,都换不来一次回眸。
My dear,其实你就住在我的心里。不知道究竟是我创造了你,还是你成就了我,总之,我的生命因你而变得更加丰满。因为,我不喜欢分离,受不了泪眼婆娑。佛说,一切皆有因果。过往错过的,模糊的,都会变成今天的刻骨铭心。“Love at First Sight”,一首很美的小诗,“Every beginning is only a sequel,after all,and the book of events is always open halfway through.”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只是我们自己浑然不知。
午后,台风过后的燥热又席卷而来。窗外,远远传来孩子们的戏水声。站在阳台上,泳池的波光粼粼,给这个闷热的天气带来一丝清凉感,让我的心也感到一些安静和平和。
快递小哥送来包裹,打开一看,才发现这次我买的干花居然都是勿忘我,紫的、粉的,插满了一屋子。为什么我自己也不记得了?还是这仅仅是个巧合?它的香气并不浓烈,将它凑到鼻子边细细地嗅,一股淡淡的清香,犹如春天的草地,是我喜欢的味道。之前买的绣球花,玫瑰花都褪色了,可是据说勿忘我被做成干花后,不会凋谢,不会褪色,让人永远牢记心中,犹如它的名字一般,Forget-me-not!
My dear,说起来,玫瑰真的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花,它甜甜的香气让人很容易在一瞬间就迷上它,但它的刺每次都扎地我指尖生疼,只能在心里默默地骂一句:“这该死的玫瑰!”
闲来无事,继续翻翻汪曾祺的《慢煮生活》。先生也喜欢夏天的早晨,“天气凉爽真的很舒服”。他说苏州姑娘串街卖的白兰花香气文静,但有点甜俗。让我想起在福州念书的时候,每到夏日,也有走街串巷卖白兰花的姑娘,东街口特别多。当时很不屑,虽然喜欢白兰花的香气,却从不买,因为被她们编串的太过艳俗。先生在书中提到,白兰花为上海长️堂子的“倌人”所喜,因到夜间枕上才格外香,而变为“倌人”的枕上花,却不及“船娘髻边花更为刺激”。先生也是人呀!
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阳台的吊椅上,闲享清静时光。忆起儿时在乡间,每当夏日的夜晚,亲朋好友把家里的竹躺椅、长条凳都搬到院子里,大人小孩齐聚一堂,吃茶聊天,遥望星辰,浑身爽利,暑气全消。my dear,我也是一个在乡间长大的野孩子呢,喜欢狗尾巴草、苍耳子、紫花地丁、刺泡,这些又多又贱的野草野果。
My dear,南方的夏日总是很漫长,但终会过去,不是吗?不论舍与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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