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宛与洛为大家分享一种节约时间的练习方法,便是我经常在使用的“整合练习”法。
所谓“整合练习”,就是把练习中的两个甚至多个单一的方面,同时运用于一首作品或练习曲的练习中,从而合成了一个“整体”。
比如吹管乐器在练“基本功”时,至少需要练气息、手指以及舌头3个方面。
在初学阶段,必须先掌握一个方面,才能考虑其它方面。
就像要先吹响乐器,学会合理地用气与呼吸之后,然后才是手指以及舌头的练习。
当这3个方面,基本能够正确演奏时,便可以进行“整合”了。
比如同样是练长音,以往只是纯练气息,把这个音奏得越长、越稳,或者进行一些力度上的变化练习。但这仍是只练了一个方面。
现在便可以在练长音时,加入手指的颤音,使其成为“长颤音”,或是具有力度变化上的“长颤音”。
这样就同时练习了“基本功”的两个方面,而且所耗费的时间,仍然只是之前的时间。
其它的乐器同理,也可以进行这样的“整合”尝试。
但“整合练习”法,并不是随意的两个方面就可以“整”在一起,它需要遵循3点基本规律。
第1点就是我上述所说的,需要先分别将每个方面,练到基本掌握的程度,这样才便于接下来的“整合”。
第2点,所“整合”的两个或以上的方面,不能相互“干扰”。
比如上面吹管乐器的例子。气息之所以可以与手指“整合”在一起练习,是因为这二者之间,没有“干扰性”。
手指想要奏出有弹性、有力度的效果,本身也需要气息的“支撑”。否则连基本的声响都没有,又怎么体现出来有弹性?
同样,学琴者并不会因为手指运动得飞快,就会出现气息被影响的反应。
但如果想要将手指与舌头“整合”在一起练习,就有可能会相互影响。
至少手指在练习颤音时,是不能再加入舌头的吐奏练习了。
否则连最基本的声响效果,也保证不了,更何况想要越练越好了。
不过,舌头在做吐奏练习时,手指如果可以跟着其速度与节奏,做出相应的指法,这样就又能进行“整合练习”了。
这样的“整合”,需要一个方面更多地“顺应”另一方面的特征,才能实现。这也就成了,主要练舌头,次要练手指了。
第3点,这种练法,虽节约了时间,但也势必会造成练习强度上的增加,所以并不适合初学者经常使用。
以上3点,是“整合练习”法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律,我们在运用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现有能力与情况,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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