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
董仲舒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汉朝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以前儒家认为,社会有“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董仲舒从中选出“三伦”,称为“三纲”,作为社会基本伦理秩序: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大臣受命于国君,儿子受命于父亲,妻子受命于丈夫。而这一层层的关系,都是按照天的意志办的。董仲舒精心构筑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把一切都秩序化、合理化。三纲之外,还有五常,纲、常二字连用,意指道德。五常是儒家所讲的五种不变的德性: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自此成为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道德纲纪。可是,不是一切人都能自发做到这一点,所以,政府的职能就是帮助人做到。政府选拔人才,再按他们的德才加以任用。政府组织模型也要仿照天,比如,天有四季,政府官员也分为四级,如四季,王者则以庆、赏、罚、刑为“四政”。一季有三个月,每个官员就配三个副手。自然灾害则是人政不当激发天怒的表现。
天人关系如此紧密,那么,统治者的地位自然也需要一个“天”的说法。尤其是创建汉朝的刘邦出身平民,打破了之前君主世袭的惯例,其合理性就亟须一个合理解释,董仲舒就提供了这种理论依据。他认为朝代的更迭不是根据五德运行,而是根据“三统”(黑统、白统、赤统)顺序。每个朝代各正一统,比如:夏朝正黑统,商朝正白统,周朝正赤统……如此循环下去,三统并无根本不同。新王建立新朝代,是由于他受命于天。所以,汉朝结束秦朝,也是天意所归。新王朝建立时必须做出某些外改变,以显示它受了新命。这些改变包括“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
董仲舒的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既为行使皇权提供根据,又对行使皇权有所限制。不仅皇帝必须依照天意来行事,而且,其统治时间是有限的。时间一到,就得让位给新朝,朝代更替都是受命于天的。儒家用这样的理论,试图对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加以约束。
独尊儒家
汉朝统治者不敢重蹈秦朝暴政的覆辙,不敢那么极端地搞“焚书坑儒”这一套,而是采取了温和的尝试,这就是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公元前136年左右,董仲舒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武帝采纳了这个建议,正式宣布儒学为国家官方学说,给予其独尊的地位,作为国家的教义。汉朝统治者以儒学为国家教育的基础,走仕途的人都必须先学习《六经》和儒学,并以此奠定了中国科举制度的基础,而儒学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