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无為,则无不治。
就这一章,也许可以反其道而行,论证它的正确性。
不强作干涉,以顺应自然,在这种怡然自得的生活环境里,无牵绊之苦,无后顾之忧,更不会畏首畏尾,看人眼色,自然会随心骋意,达到理想上不言之教的教化作用。
然而所谓不言之教这一作法,真正能够得到施展的时期,必然是以高度文明的社会背景为前提的。
尽管历史上第一个践行黄老无为思想,并且取得流芳百世的成功案例,是发生在“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乘牛车,其民无藏盖”这种残破的经济制度下的楚汉之际。
汉初的文景之治,统治者力求无为,但这里的无为想来也绝不包括思想行为的教导,否则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动荡年代,人人为了生存,茹毛饮血,怎么可能会存有,仁智礼信,儒雅之风的温床。所以这里的无为,是社会平和的状态,就像历史给予的统一解说,内外无争,与民生息。
到了恢复清明,四海宴宴的汉武帝刘彻时期,为了实现雄霸天下,唯我独尊的倾天野心,他开始逐步废除黄老无为而治的救国治民思想,从而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提议,选贤举能,强民之志,让社会置于越竞争越发展的蓬勃状态,即:使民求知求欲,敢作敢为。
但是,天道往复,因果循环。
浩浩汤汤的《罪己诏》:“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
汉武帝对南征北战,致使生灵涂炭的罪责深深自省,也又一次证实了“为无为,则无不治”的道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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