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爱的安德烈》中,龙应台曾经问自己的儿子:“什么样的人最可悲?”安德烈觉得:无法表达的人是最可悲的。这句话在我看完小说《洛丽塔》后,曾无数次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深以为然。
《洛丽塔》洋洋洒洒五百多页,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亨伯特强奸了一个十二岁的洛丽塔的故事。要是初初读到这个故事梗概,大概会大骂中年男人是禽兽,居然能做出这种事情来;或者是觉得这是一本很狗血的书。但作者纳博科夫想表达的主题显然不是这个,纳博科夫巧妙地将这个故事写成了一部中年大叔的回忆录,而且亨伯特还是一个精神病人,也就是说那个洛丽塔在整本书中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是没有发言的权利的。这就造成了一种局面:我们对于小女孩的所有认知,都属于二手信息,有可能是不真实的,这就非常有意思了。
本来我是带着对亨伯特阅读《洛丽塔》的,但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有点同情亨伯特了。
亨伯特在和洛丽塔发生关系之后,亨伯特就给自己找了三点理由为自己辩护。
首先,他是拿伟人为自己背书,表明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举例说明但丁曾经爱上9岁的贝阿特丽采、彼特拉克也爱上过12岁的劳拉、爱伦•坡爱上14岁的弗吉尼亚……所以啊,自己和洛丽塔的关系就好比那些文学巨匠的爱情一样,是合理存在的。
其次,他向读者暗示洛丽塔也不是什么好货,之前洛丽塔因为好奇就和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发生了关系,而他与洛丽塔发生关系则更像是洛丽塔主动。亨伯特就抓住了这两点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以谋得读者的原谅。至于洛丽塔不过才12岁,对于性到底懂多少这一点则被亨伯特忽略了。
最后,他还找了法律为自己做靠山。根据罗马法的规定,一个女孩子在十二岁的时候就可以结婚,教会就采用了罗马法这条规定,而且这条规定在美国些地方依然盛行。如果一个四十岁粗野狂放的汉子,经过当地牧师的祝福,和他年轻的新娘发生关系,两个半球的居民都会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
这几点理由确实唬住了作为读者的我,开始在心中原谅了亨伯特。
而在小说结局亨伯特面对洛丽塔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的局面,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洛丽塔,然后绝望地杀死了那个曾经伤害过洛丽塔的剧作家。
我已经开始有点同情亨伯特了,全然忘记了洛丽塔到底是什么感受,忘记了他在遭遇性侵后亨伯特对她的控制,恐吓她就算报警也没用。她是如何看待这次性侵的呢?她的内心独白是什么?我们通通不知道,因为洛丽塔是没有表达权的,所以我们轻易地就原谅了实际性侵的亨伯特。
这让我不禁想到,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性侵事情中的主角不大多也是这样的结局吗?或者换个更准确的说法,性侵受害者不是没有表达权,而是表达了也没有用,还会因为不被理解的原因受到二次伤害,比如说权力的施压,荡妇的羞辱、道德的责难以及施暴者的打击报复,尤其是当你面对的是强权的时候,这种伤害会来得更加猛烈。
而如果直接走司法程序,取证难、立案难则会分分钟击垮你 。
久而久之,那些受害者就主动选择闭上嘴巴保持沉默,被动选择成为了洛丽塔。而施暴者因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反而愈加放肆,这是一种很糟糕的循环。
尼日利亚作家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曾在《女性的权利》一书中写道:“文化不创造人。人创造文化。倘若确实,赋予女人完整的人性不是我们的文化,那么我们能够并且必须使那成为我们的文化。”
但很多东西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自由而平等的社会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努力为之奋斗的,或者就算不去支持,至少也不要去伤害那些敢于发声的勇者。
要知道,正是这些勇者,才是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更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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