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曾问过我,迄今为止,家中共有多少藏书?
每次我都只能苦笑,摇头,答不出来。只因这几年,经历过数次搬迁。而每次,我都会将一部分带不走的书暂时寄放在友人家中,承蒙他们不弃,都代我保管至今。
古人讲“狡兔三窟”,而我犹有过之,仅广佛两地,存书处便有不下五个所在。
之所以尚未将那些书接回自己身边,并非是出于狠心,而是每次一托孤完,到了新的寓所,就又控制不住自己无法无天的双手:买?买!买······
不到半年,屋子很快就又被书给堆满。本以为我会从此洗心革面就此收手的,然而,我却并没有。
直到有天,S君搬到我对门住下,于我,简直是喜从天降。之后我便对他,咳咳,对他的屋子动起了心思。他亦是一个人住,但东西不多,一室一厅,看着也不免空旷。
于是我提议,要不我搬些书来放放?给他装饰一下门面,好显得有家的感觉,亦不会像《红楼梦》里贾母评价薛宝钗的房间时说的那般:“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
他虽不是姑娘,也不年轻,更知道我明摆着是在忽悠,但到底还是答应了。
我就把那些已经读完的,或近期不想读的,或买了读不下去的,通通都搬了过去。他那边也充实了,而我这边又可以继续买下去。真是两全其美!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我便要过对面去串串门。把那一摞摞书,重新起开,拿抹布,一本本,擦擦灰尘,再重新归类摆放。
整个过程里,S君就坐在沙发玩游戏,而我则像个絮絮叨叨的祥林嫂,一边抹灰,一边自言自语道:
“哎呦,你(书皮)怎么黄成这样了?啧啧啧啧,你(书脊)怎么都褪色了?白成这个鬼样子!真的好鬼丑!”
“咦?为什么我会买这人的书?怎么还买了那么多?好想抽自己,我以前都这么Low的吗?”
“呀!好险!原来这几本书我有啊,那天我差点又下单了,幸好没买,我要再拿回去读。”
“呜,为啥我买了那么多建筑的书?天,怎么中医的也这么多?我疯了吗?我神经病吧我!”
“为啥我觉得来你这好像在逛旧书摊?有种又亲切又陌生的感觉哈哈哈!”
“这些书现在都有电子书了,留着也没啥用,要不改天捐了吧?”
S君回回都不怎么搭理我,唯独对上述最后两个问题,他会冷不丁冒出两句:
“因为这些你买来都没读过!” “捐吧!”
没等我翻完白眼、冷静下来,也都禁不住要笑出声,顿觉此事其实还颇值得玩味。
像我,买了这么多年书,买了这么多本书,每次都“买时如山倒,读时如抽丝”,但总算因为这山够高够大,抽的丝亦要稍稍比别人略粗些。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多少还可告慰花掉的钱财。
同时,透过这些年来所挑所选所买的书,我也多少可以观察到自己这些年的些许变化:
有些书,当初当然是是慕名而买。因为它们是经典,是名家名作,是装逼必备。但没读,读不下去,因为自己水平不够,而不是因为它们写得不好或者自己太懒。不过没关系,等到有天机缘巧合,恰好想看,随手一翻,发现居然能读得下去了,还能明白个大概。我知道,这,是我进步了。
而有些书,当初也许是贪图它封面好看,或标题正中我的G点,或内容符合我彼时的阅读水平,买了,也读了,也许还很喜欢。直到有天,我忽然发现,它们原来并不怎么好,甚至开始质疑起自己当初的审美,我知道,这,也是我进步了。
甚至那些我想要捐出去的书,也并非是因为心生嫌弃,想要甩手。而是在许多书都日益电子化,随时随地能在移动端查找翻阅的今天,它们留在我身边,亦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还不如让它们安躺在图书馆或咖啡厅,让那些还未欣赏过它们的人,能有缘遇见。我变得没有那么贪执,懂得了分享,这,同样是进步。
对于每个热衷于读书的人来说,在成长的每个阶段,想必都会遇到一些适合自己彼时心绪所读的书。当你读完之后,咀嚼再三,它就会像颗种子一样,从此在你心底生根,发芽,在潜移默化中润物细无声地抚慰着你,影响着你,伴随着你。
一旦等到过了这个阶段,当它还是它,而你已不再是你的时候,你们之间,也许就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了。书犹如此,有些人,又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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