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理是必然存在的。
二、公理是至高绝对,一切精神与物质无不受到公理的限制,同时又无不体现着公理。
三、公理并非人定之理,亦非科学之理,然而此二者却同是公理的体现,同时又不能将公理完全地体现。
四、公理是对一切事物的终极解释,人们难以将它彻底弄清楚,历史上伟大的哲学家也只是力图去掌握它,却不能完全掌握。
五、哲学家之所以不能完全掌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理绝不仅仅是对过去事件得出的结论,它更在未来中保持着生命力,有限的历史不足以得出无限的结论(公理)。
六、公理是极其复杂的普遍规律,甚至包含着无数的悖论。
七、公理不是固定单一的法则,它从未规定什么是不符合于它的,一切精神与物质都以各自的形式符合于它。
八、人的违法行为,是不合乎法律的,却是合乎公理的;同理,人的不道德行为,是不合乎道德的,却是合乎公理的。
九、问:如何证明公理必然存在?
答:假设一个事件A,问它发生的理由,能够得出一个理由A,再将理由A当成事件B,问它发生的理由,能够得出理由B……如此一直推问下去,必然会到达一个我们不能得出理由的事件N,或者说可能它本来就是不需要理由的,总之陷入了困境。那么就需要有一个终极理由,它就是公理。
十、精神是存在,物质也是存在,二者在空间中构成了一切瞬时的存在,公理则是伴随时间的完全的存在。
十一、公理为一切瞬时的存在赋予了意义。
十二、公理的品质是包容性而非独断性。
十三、如果公理是不存在的,那么我们岂能忍受这个世界?所以即便是从心理上讲,公理也一定是必然存在的。
十四、公理的权威无处不在,那些对公理的狂妄的否定,也只是体现公理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已,根本无法超出公理而独立存在。
十五、领会并深信了公理这一存在,一个人的生活往往不乏美感与愉悦感。
十六、公理是无限的,人则是有限的,因而人可以感知公理,却不能完全感知公理。
十七、人的有限性不仅在于生命的有限性,更在于人只是作为物质世界极小的一小部分而存在,因而不能完全体现公理。
十八、哲学史上的哲学家们殊途同归,以各自哲学的言语方式符合着公理。
十九、在通常的思维观念中,不合逻辑的思想是不应该被接受、乃至毫无意义的,但它们至少曾在我们的思维中存在过,所以它们自然具有与之相应的意义,而这种意义无疑是由包容一切的公理赋予的。
二十、或许有人会认为公理不合逻辑,因而不承认公理的存在,但也不妨想一想,如果公理必须是一个符合逻辑的片面物,那么它何以称得上是能够适用于一切的公理?
二十一、在公理面前,任何思想主张都是极其片面的,试图以之把握乃至取代公理,都无异于蚍蜉撼树的行为。
二十二、人是自由的,但人的自由是受到公理限制的,人所能做到的事情的范围,即是公理规定的人自由的范围。
二十三、已知的一些自然科学的结论,且不论它能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即便已被人们默认为无懈可击的真理,一旦它显露出某种唯我独尊的狂妄,那么它只会引起公理那神秘而不失同情的微笑。
二十四、如果你认为公理不过是种出自迷信的主观狂热,那么我祝愿你时刻保持理智的清醒,并且不会因为某个问题而困惑。
二十五、无论我在想什么事情,无论我在做什么事情,无论我愿不愿意,我都必然时刻体现着公理。
二十六、既然一切精神与物质都符合公理,那我为什么要保留一些执念,从而让自己徒增苦恼呢?
二十七、自我认识到公理的存在之后,这个世界似乎更加完美地运作,坦诚地说,至少它为我提供一处完美的心灵归宿。
二十八、每当精神被公理意识充盈之时,我无疑体会到一种上帝般的愉悦。
二十九、每当精神中缺乏公理意识之时,我无疑体会到种种随机性的无趣。
三十、正因为公理意识能够令我愉悦,我常试图使公理意识牢牢地附着在心上,但生活体验告诉我这是徒劳的,因为公理意识来了复又去,却也告诉我这是值得的,因为公理意识去了复又还。
三十一、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它合我们的意,那自然再好不过,但生活并不是根据我们心灵谱写的乐曲,一定有与我们心思相违的时候,这时我们最好不要抱怨,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却能和气地等待公理意识,让美感化解那一丝顾虑。
三十二、外面飘起了雪花,我便联想到了谢道韫的那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在床上静望着窗外,我感到非常惬意,公理将雪花优美的舞姿赋予了冬天,也将欣赏冬天这诗意的心灵赋予了我。
三十三、“风风雨雨都接受”,这是公理对我人生最好的启发,至少它让我领会,平凡与磨难也是美之所在。
三十四、问:人活着有何意义?
答:人活着是公理的一种重要体现,而其意义也在于将公理体现在人的一生当中。
三十五、我爱人类的知识,我更爱公理。
三十六、往往有些现实会使我恐惧,但它们并非我无法战胜的恶魔,它们只是透明牢笼里的猛虎,我也许会恐惧一时,但一旦公理意识附着我心,我便意识到,它不过是在为了取悦我而表演,我倒该赏它个笑脸呢。
三十七、庄子的哲学推崇“无我”状态,或许你会认为这只是一种理想而已,然而在一定程度上它却是可以实现的,而实现它的唯一途径即是“思想着公理”,通过它来消除多余的所思,直至达到“既不再思想着公理,也不再有任何其它所思”的“无我”状态。比如,在一个人辗转不能入睡之时,他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消除胡思乱想,从而更好地入睡。
三十八、在逆境之中,公理意识予我雅量,我便渐入佳境、化逆为美。
三十九、我并不会轻易感到悲伤,因为公理告诉我,总有更令我悲伤的事情。
四十、钻牛角尖式的争吵往往无意义,因为双方都是体现公理的,计较谁对谁错,本质上等于计较香蕉与葡萄哪个更好吃。
四十一、公理似乎就在我的眼前,我已不愿再说些什么了。
四十二、为什么我对公理如此着迷?因为在我看来,公理不仅是完美的答案,更是永恒的美与希望。
四十三、一想到这一切都符合公理,我不禁笑出了声来。
四十四、为何我狂热地喜欢独处?因为唯有独处之时,我才好沉醉于公理意识给我带来的绝世美感。
四十五、越是笃信公理的存在,我便越发感受到自己见识的浅薄。
四十六、公理不仅是理智的内在,也是性情的内在,也就是说,我既可以在思考数学问题时体会公理,也能在唱歌、跳舞乃至饮酒赋诗时体会着公理。
四十七、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无论是朋友之间的口角争执,还是夫妻之间的恩怨是非,以至江湖上的尔虞我诈,无一不是人们通过公理不能进行缓和或解决的。
四十八、公理使我了解到两种智慧,一种是用一理得出万理,一种是将万理归于一理。
四十九、公理是一切瞬时存在的内在,也是一种特殊的存在。
五十、这条大概是最后一条,因为我对公理的了解也只是知道它的存在而已,但我却完全满足于此,因而我既无心力也无必要去说更多我所知或不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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