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日,阴天下雨睡懒觉的好日子,可是我却被一顿莫名其妙的电话扰了心情。单位领导把昨天的一起投诉转给我,让我处理一下。
群众无小事,我不敢怠慢,急忙离开舒适的床,开始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昨天下午,售水处来了一位居民,给水卡充值。收费员用POS机扫了他的支付宝二维码,划转了三百元人民币。谁知这位居民盯着手机,质疑收费员,问她为啥划的是储蓄卡而不是信用卡。收费员解释说,单位的POS机没有开通信用卡功能,只能刷储蓄卡。居民表示不能接受,对售水处的服务表示不满。
事情如果只是这样,倒是没什么问题 ,我们只要跟领导请示,尽早开通信用卡功能,方便群众,更好地为居民服务就可以。
但是没想到那位居民,直接拨打了投诉电话,状告售水处收费员态度不好,并无中生有地说收费员把他储蓄卡里的钱直接转到了个人账户,有贪污嫌疑。
我调取了昨天下午收费室的监控视频,发现收费员的服务非常规范,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我们的收费员小张面带微笑,示意居民扫码测温登记, 双手接过充值卡,在电脑上操作,然后用POS机扫了居民的手机,撕下小票连同水卡递还居民。
居民指着小票和收费员大声理论,情绪激动。收费员刚解释两句,居民摆着手表示不想听,拉开门走了出去,还扬言要投诉。
我又用网银查询了公司账户流水,刚好有一笔三百元进项,时间完全吻合。
事情到此,已经很清晰了,售水处的问题是不能刷信用卡,需要改进。但是那位居民投诉的内容里,有一条说POS机的钱貌似直接转进收费员的个人账户,请相关部门核查。
咱们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但也绝对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收费员的工作,直接跟居民打交道,居民的素质参差不齐,脾气秉性也千差万别。收费员经常受到不白之冤,无名之气。我是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我保护不了他们,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受委屈。
于是我如实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建议立即开通售水处的信用卡收费功能,同时把银行收费纪录作为证据提交给上级领导,以证明收费员的清白。
我还有个建议,想提交给接诉即办部门,我想说,虽然群众无小事,只要投诉就要立即处理、反馈,但是对于无理取闹、无中生有、诬告虚告的案件,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些处罚措施?用以杜绝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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