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一)

作者: 南凉酱 | 来源:发表于2017-01-26 23:24 被阅读21次

    一.苏沫

    我叫苏沫。今年二十一岁。

    两个月前,我死了。

    那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大寒。天气异常寒冷,即使裹着几层棉衣仍抵挡不住瑟瑟冷风的蹂躏。其实前一天晚上气象台早已公布那天要骤冷,但鉴于之前太多次不真实预测,老百姓早已对其报告广东入冬的内容免疫。那段时间网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我在北方炕头盖着貂,你在南方艳阳里露着腰。

    就在大伙仍享受着“冬天里的夏日”时,老天却给了毫无准备的南方人一个惊喜----第n次入冬失败后的第一次成功。

    那天早上,我和顾景翻箱倒柜,愣是没有搜出能抵御这等强冷空气的衣服。我好笑地看着他因出去买早餐而冻得通红的鼻子和脸颊,不厚道地调侃他:“之前是谁说自己是预言小天王来的,今儿个怎么没算出要急降温,事先备好羽绒服?”顾景抽了抽要掉不掉的鼻涕,从一堆乱糟糟的衣服中抬起头来,好看的眼睛微眯,对着我咬牙切齿地道:“苏沫,你再笑一声试试看。”

    顾景是我大学至今的男朋友。长得高高帅帅,皮肤巨好,在大学可谓是一大风云人物。当时一身白衬衫不知迷了多少妹子。舍友江简被他迷得神魂颠倒,整日拉着我去看有他的篮球赛。然而清心寡欲的我竟然对这般美色视而不见,心想不就一副好皮囊罢了。

    然而江简却不理会我的无感。整日在我的耳边更新她男神的最新动态。渐渐地,在得知他和我的兴趣爱好有那么多共通的地方,我开始不自觉在偌大的校园里找寻他的身影,开始留意他的点点滴滴……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我完了,我要和江简和一大票不知名的女生成为情敌了。

    最后,真的完了。如同众多偶像剧的狗血情节,那天他的篮球好死不死正中我的脑袋瓜。一个篮球的缘分,鬼使神差下,我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他的女朋友,真真是人生如戏,谁都不能料定下一秒的事。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他当时什么眼神看上如此纯良朴素的自己,他丢给我一个大白眼,有板有眼地说道,只怪当时眼瞎。

    毕业后,我和他蜗居在二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拿着微不足道的实习工资维持着生活,虽说没有餐餐大鱼大肉,但小日子却也幸福知足。他说明年春天,我们就结婚。他说我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让你一辈子都难忘。他说我们要在一起很久很久,一起变老,一起白首……我笑了,眼角带泪。

    那天我们就差没裹着棉被去上班了。两人将能套上身的衣服都穿上身,望着对方粽子般的身材,都朗朗笑出声。

    像往常一样,我们在街角的十字路口分手。呼啸的冷风穿过几层屏障灌入触及我的肌肤,不由地生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伸手紧了紧环在脖子上的围巾,又是一阵狂风刮来。怒风打乱了我的头发,一时间迷了双眼,对面的绿灯闪了几下转为红灯。朦胧间,我看见顾景像疯了一样向我跑过来,撕心裂肺的吼声震惊了周围的人。

    其实更让人震惊的应该是我才对。我躺在冰冷的柏油路上,全身痛得像被十几人围攻了一顿似的,身上源源不断溢出来的液体将有重度洁癖的顾景染了一身鲜红。然而他却没有像平常一脸嫌弃地躲开我,而是将我抱得更紧,紧得像是要把我溶进他的血肉里面一样。我痛的龇牙咧嘴,但也心酸得涕泗横流。老天好像总喜欢将偶像剧的情节全部编排到我的身上,与电视剧不同的是,演戏不能没有女主,而现实,却可以没有。

    我游荡在世间两个月了。一直都不敢去找那个嘴角总是无意微勾爱穿白衬衫的男生。我害怕看到他捧着我的照片静静发呆的落寞神情,害怕他放不下过去,将我深深烙在他未来的记忆中孤独终老。但我更害怕他早已忘记与他度过四年漫长岁月的自己,携着另一个可以执手到老的女生,挤在满载我们美好记忆的小房子里,言笑晏晏……

    我是个胆小鬼。死后只敢呆在公寓楼下的椅子上,抬头望着灯火通明的故居。一直害怕出现小人书中出现的面目可怖的鬼怪。奇怪的是,我从未见过同类。没有传说中的牛头马面来带领我往生,没有忘川河奈何桥上的孟婆汤轮回投胎,世间的传闻没有一条能得到验证,除了拥有透明身体的自己这一条。

    人死后总喜欢回忆生前与爱的人走过的点点滴滴。我和顾景大学时候最喜欢跑到校门口对面的一条小吃巷中吃林老板家的牛肉面。

    林老板的牛肉面可谓是天地良心。别人重在“面”,而他重在“牛肉”,混在一堆无良商家中简直就像一颗拂了尘的明珠,光彩动人。排队的人总能从店门口排到巷尾,好不热闹。

    排队很无聊。顾景就喜欢拿我找乐子。每次都喜欢将他的长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当支架,嘲笑我的身高。其实我也不矮,只是和一米八五的他比较确实落了一个头。他虽然状似将全部体重都压在我身上,实则我没出半分力,反倒像是变成我靠在他身上不至于站着很累,人来人往的人群挤兑着我。这个嘴贱心软的心机boy。我佯装生气但心里却像洒了遍地的糖。当时的我从没想过没有彼此我们应该怎么办,我只一心向着繁花似锦的未来憧憬,不曾想意外如同食人的野兽,足以让一切堕入永恒黑暗。

    由于我和顾景在林老板小店的“出镜率”太高了,我们与林老板和牛肉面店的不少常客混了个“脸熟”。真真是一碗牛肉面的缘分。其中有一个六十几岁的老婆婆,姓李,长得慈眉善目,整日笑呵呵的,似乎浮生没有半点破事能引得她眉头一皱,笑起来颇像画像里的弥勒佛,只不过是换了个性别。

    我和顾景总喜欢坐在角落的四方桌上和李婆婆拼桌,我最喜欢听她讲的爱情故事。她说她和她的老伴年轻的时候也总爱来这家店吃牛肉面,这家店几十年如一日,唯一变的是老板从林老板的父亲变成了林老板。我夹起顾景碗里一大块牛肉塞进嘴里,自然而然地问道:“那婆婆,爷爷怎么没跟你来呢?”李婆婆听完我的问题后眼神一黯,顾景在桌底用脚踢了我一下。我意识到我问了不该问的问题,尴尬地笑了笑。

    隔了几秒钟,李婆婆又恢复往日那副乐呵呵的神情,轻轻地说道:“老王前几年出了车祸不在人世了,只留下我这个老婆子在世间苟活咯。”说完用硕果仅存的几颗牙齿嚼着韧性十足的牛肉,可谓津津有味。

    我看着她碗里的牛肉吞了下口水,感觉她的牛肉面比自己的好吃多了,鬼使神差地夹起筷子想向她的碗里进攻,只是半路夭折,被顾景眼明手快地打掉了。顾景用眼风轻轻扫了我一眼,颇有点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吃货,丢不丢人。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我又尴尬地笑了笑,顺便拧了顾景手臂一个大麻花。

    李婆婆但笑不语,眼底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她人老但眼里却不浑浊,十分澄澈,仿佛透过我们在望着久远的故人。为了缓解这短暂的尴尬,我说话十分不经大脑地再次问道:“那叔叔或者阿姨呢?他们在哪?”说完我便后悔了,因为顾景再次用他的大长腿踢了下我。

    “一起在老王的车上,跟着老王尽孝哩。”李婆婆这次似乎没有半点不郁,说罢低头喝了勺浓汤,随即有抬头意味深长地对我们道:“年轻时多珍惜眼前人,指不定哪一天就再也见不着了。”我和顾景默默地对视了一眼,顾景富有温度的掌心包着我冰凉的手掌。当时我们坚信我们能一起走到白头,不料李婆婆一语成谶。

    我挪着透明的躯体再次来到这家充满回忆的牛肉店。意料之外的是牛肉店不像之前一样门庭若市,反倒愈发冷清寂寥了。我和顾景毕业后便前往A市工作没回过学校,自然也没再来林老板的店。不料这家老字号也有败落的时候,不由得感叹物非人也非。

    收起那点感慨,我飘进店里熟悉的那方四方桌处,却惊讶地发现,李婆婆在,顾景竟然也在!他似乎喝酒了,烂醉如泥地趴在木桌上,旁边的李婆婆似在一旁守护着他。我立即红了眼眶,飘上前,轻轻地环抱住那个朝思暮想的轮廓,企图感受往日的温度。

    这时,李婆婆却似能看得见我一样,抬眼对着我和蔼地笑了笑。我亦回笑看她,随即周身一震,脑子嗡嗡作响,不可思议地瞪大了双眼看着一年来未曾变化的她,心底叫嚣道:什么?!李婆婆看得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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