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写这篇文章,我是陆知安。
我是一个很直接的人,正如你所看见的。我不喜欢过多的情节描述,懒的,嫌费事,没文采,性子急。没读过几年书,急着让你们了解我。
在生活里我也便是这样,这个特点尤其在追女孩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我追过不少女孩,大部分都有始无终。除了一个人,我现在的老婆。不瞒你们说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想要娶她。不是喜欢她,也不是爱她,更不是看上她想要和她谈什么恋爱,是娶她。
那是十九年前的事了。别看现在我步入中年,皮肤开始粗糙暗淡,无论笑不笑鱼尾纹都存在在眼角。一天不捯饬就没法见人,早晨从镜子里看看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更不可思议的是看到以前的自己的照片。十七岁,肥大的校服,校服左肩上还有一滩淡淡的墨水渍,当时洗了好多遍都没洗下去。中分,为了保持干净每天洗一次,空气中总有海飞丝残留的气味。脸上总有什么都掩盖不了的朝气,蓬勃的青春荷尔蒙,一口白牙。
那天从柜子里翻出这张照片的时候我愣了好久。黄昏日落的最后的一道光落在我手上,空气中若有若无的灰尘颗粒安静下来。我的手落在照片上,颤巍巍的,好像一个耄耋老人。
这是我吗,我用手擦了擦照片,又揉了揉略有雾气的眼睛。擦不掉,那灿烂少年还是在笑。隔着一个时空注视着我。
我们简直就像两个人,或者说只是双胞胎。除了外形轮廓略有相似,其他的无一相同。
他怎么就是我了呢?我自己问自己。照片在我手里,少年在我眼里。时间变得若有若无,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那时的我会想什么呢,是紧张的学业还是课间休息的那场篮球赛。我看着他的眼睛,不对是我看着我的眼睛,想起了一些事情。
我忽然抿起了嘴,恍惚的笑了。是的我记起来了一些事情,记起来了他当时那颗平稳幼稚的心脏里珍存的她。
看来我确实是我呢,是那照片上神采飞扬的少年呢。因为我们心脏里养了同一个人,只是当时的我心里,她还是个青涩的春芽,脆弱稚嫩羞于见人。而现在,风花雪月,风霜雨雪。她生了很深的根,长出了浓密的枝叶。她的根包裹了我的左右心室,吸干了我滚烫的心头血。她的枝叶缠死了我的左右心房,枯竭了我的过去我的灵感我的眼。
认识她之后的这六千七百六十八个日夜后的今天,又在这个世界与当初的她重逢。
怎么介绍她。高中时的同桌,大学时的女友,结婚证上的妻子,离婚证上的前妻。死亡证明上的死者。
陆知安亡妻祝长歌。她最终的归宿如此介绍她。
这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对于我来说。我抬起头看着这间空荡荡的房子,凌乱一地的酒瓶竟让我清醒了些许。我干笑两声,我也曾醉生梦死,最终还是难逃午夜梦回。
头疼。
我艰难的起身,窗外的天早就不知不觉的黑了。我走到窗前,屋里没有开灯。看外面看的很清楚。南京,曾经龙气聚集的皇城变成了如今霓虹闪烁车流不息的现代都市。它经历过繁华战乱动荡与新生,依然存在。
只是它独有的繁华的气息我体会不到。我现在有的只有这座城市一个小角落的孤单缅怀,缅怀这座城市另一个小角落孤单长眠的她。
有时我会责备自己。分明那么爱她,为什么却要伤害她。这不是责备,这是身心的折磨。她离开我后,我开始酗酒,半夜拿头撞墙。流泪,不分昼夜的忏悔。
渐渐的我忘了。我忘了她是如何死去的,忘了我们为何会歇斯底里的争吵不欢而散。甚至我忘了她是如何在祝福中穿着白纱留着幸福的泪嫁给我,忘了我们是如何在葱葱校园里漫步牵手,忘了十七岁的我是如何疯狂的暗恋她。
我痴痴的笑。我曾以为我的心随着她死了,但我明白并不是这样。我的那颗心脏想再爱她一次,如果有机会,它想把所有都献给她。
我看见,一颗流星划过南京上空沉默孤寂的那片苍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