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和雷米有个共同的特点,都没有从原生家庭汲取足够的爱和安全感,他们厌恶道德枷锁,选择反叛和享乐来找寻迷失的精神家园。

酒精和药物可以让他们精神恍惚飘然,获得巨大的精神慰藉。可这样的迷狂状态一旦过去,他们会更深刻地体会到失落和孤独,转而更频繁强烈地求助于这种迷狂状态。
“我”知道自己和他们整日厮混在一起,不过是浪费时间,但仍然控制不住自己。每次上路,他都感觉自己把所有的迷茫和无聊都抛诸脑后,只有痛痛快快的冒险。
有一个早晨,雷米和迪安还在睡觉,“我”就悄悄地收拾好行李,像当初进来的时候那样,从窗口爬了出去,带着“我”的帆布袋,离开了米尔市。“我”又待不住了,准备重新颠沛流离,因为“我”对眼前稳定的这一切又厌倦了。
那之后,“我”和新认识的姑娘特雷摇摇摆摆地上路,毫无原则地修改了目的地,前往洛杉矶,反正目的地在哪里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我”就是一个想要获得新体验的作家,是来寻找乐趣和刺激的,自然是哪里有意思,哪里有朋友,“我”就去哪里。
很多时候,当被困在生活里极度不舒服的时候,我们总想着是不是去晃一晃,是不是去干点不靠谱的事,也许困难就不见了?
“我”和新认识的姑娘特雷凑合着待在一起,待了15天,那也就是凑合,没什么深刻的感情。之后“我们”决定去纽约。
“我们”醒来后决定一路搭免费的车去纽约,到纽约后,特雷将以“我”女朋友的身份出现……一个新的活跃季节开始了。”
在“我”的想象中,人和人的关系就是这么随便。不要抱有太多的疑问,重要的是有没有新的事情,有没有新的希望,能不能够让“我”生命力非常地活跃。至于生活会带来些什么,包括做这样的选择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并不在乎。在“我”看来,恋爱是一个小而又小的决定。
他们的想法和一般人不同,他们的想法考虑责任的问题。
因为没有钱,“我”和特雷就开始边打工边旅行。
“我们”去摘棉花,一天只挣一块五毛钱,但“我”干得很开心。
其实这些年轻人,他们依然是愿意吃苦的,只是他们吃苦的目的可能与一般人想的完全不同。他们是那么冲动,也是那么有活力。
“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后面是干枯的褐色棉田,一直延伸到远处褐色的、旱谷的山麓小丘,再后面就是早晨蓝色的空气里,白雪覆顶的内华达山脉。这比在南大街洗盘子要好多了。但是我对摘棉花一窍不通。“我”把白色的棉桃从发脆的底托分离出来,花费的时间太多;别人轻轻一夹就行了。而“我”的手指头开始流血;“我”需要手套,或者多一点经验。
有一对黑人老夫妇和“我们”一起在地里干活,他们摘棉花的时候,从容地就像战前他们在阿拉巴马州的祖辈一模一样;他们弯着腰,忧郁地慢慢地沿着行株移动,挂在腰际的盛棉花的帆布袋子逐渐鼓起来。“我”的腰背开始酸痛,但是跪下来躲藏在地里的感觉很好。“我”觉得需要休息的时候就休息,把脸贴着湿润的褐色泥土,小鸟伴奏式的在歌唱。“我”认为自己找到了终身的工作。”
成长于都市的年轻人,在当时所有人眼中就是“废物“,就是“垮掉的一代”,他们平时靠酒精和毒品麻木自己。
但是在大自然中,他们找到了安宁,找到了心灵的宁静。当一个人真正能够走出去,能够到自然中去撒个野,或者劳动,如此投入和平静,那种快感可能是都市里面的灯红酒绿没有办法带来的。
后来,“我”去特雷家,她的五个表兄一起玩。
看起来是一次很不错的旅行,有女友、有娱乐、还有劳作,但所有的人都清楚,“我”不会长久地停留在一处。就是这样,“我”不断地发现新鲜感,可是很快又厌倦。终于有一天,“我”对特雷说,我要走了。
她在这个问题上考虑了一夜,想不出好办法,只能认命。她在葡萄园里不动感情地吻了“我”,我们沿着葡萄藤植株走去,走了十来步后转过身,“我们”最后一次互相凝视着对方,这样分手了。
之后“我”几次辗转,突然“我”又回到了时代广场—纽约最著名的地标性建筑之一。
在经历近一年的公路生活之后,当“我”再次回到繁华的大都市,“我”看着周围的一切,看着身边那些人步履匆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我”没有丝毫归属感。“我”没有觉得自己回到了甜蜜的家,反而和这种现代都市生活产生了更大的距离感。
“我”在美国大陆旅行了八千英里,又在交通最拥挤的时刻回到了时代广场。以“我”闯荡江湖却又不谙世故的眼睛,看着纽约绝对的疯狂和荒谬的浮躁,看着它数百万的居民为了钱而你争我夺,叹息死亡。
这个时候“我”在想,“我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究竟要什么样的生活?
“我”回到姨妈家,把冰箱里的东西统统地吃光。姨妈见面就说“你瘦了。你不穿秋裤冷不冷?你怎么不喝水?你看你都秃了。”
就这样,我的第一次旅程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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