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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徳篇第四章(原第五十一章)

《道德经》徳篇第四章(原第五十一章)

作者: 李明热情似火 | 来源:发表于2019-01-03 20:59 被阅读7次

    第四十九章

    道生德畜  尊道贵德

    (原第51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故道生之,德畜之;

    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注解】

    1、道生之:心、意识生之。

    2、德畜之:畜,养育。德,广结善缘,积蓄能量,因缘具足,自然显化。

    3、物形之:先形成DNA的测试。

    4、势成之:把握好时机。势,时机成熟。指因缘具足。

    5、亭:平均,公平。

    6、毒:通“督”,治理。

    7、养:爱养、护养。

    8、覆:保护、庇护。

    9、玄德:上德。

    【释义】

    万事万物都是道(意识,引指为因子)所创造,德(形成集体意识,引指为量子)来聚集能量,物(因缘具足,引指为物质)推动显化,而势(时机成熟)自然呈现。因为一切都是道和德创造,所以万物皆尊道而贵德。道是因,德是缘,因缘具足自然成就。所以道的意识从诞生、聚焦、雏形、培育、发展、成熟、体验到更新,贯穿其中。但一直不占有、不自夸、不控制,顺其自然、自然而然,这就是道的玄妙之处。

    【释意】

    万物都是遵循各自的意识形成和发展的。佛称为因缘法,道称为自然法,自然因缘推动事物的演变发展。懂道之人把握时度,创造符合“道生德畜”的事物。成是天成,败是人败。成事之人只是发现了道的法则,用天地的道、用宇宙已有的能力完成目标;若违背自然,道自然会令其衰落。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做人做事要与自然、宇宙、道合拍,合乎德、顺乎道,与道合、与德合,做任何事就轻松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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