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远房亲戚家的事情。
老两口在儿子结婚的时候给儿子在城里买了婚房,但是却从来没住过一天新房子。有一次因为有事,需要在城里逗留一夜,结果还被儿媳妇赶出来了,老两口只得去住酒店。
听说此事后,我不由得唏嘘,觉得这个儿媳妇实在过分,如果房子是你自己个人出的钱,老人没帮衬一分钱,你这么做还可以说是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但这房子是人家出的钱,人家为何住不得!就因为房子有你的名字吗?
但我发现不只一个人是这样的。
比如今天我就听有个人是这么说的:“不管是谁出的钱买的,他送给我那就是我的了,我不要他住,那也是该的,他又能怎么样呢?”
这话说得属实是太不要脸了,太薄情了,我真的不敢苟同。
即使丈夫的父母给的,那也是情分,并不是天经地义的,要是对待这样的人都不讲情面,那对待外人该是何等的忘恩负义!
如此诡辩,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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