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关注了一则关于王宝强的资讯,思绪又跳到“众筹”之上。
经纪人制度已经成为了演艺界稍有点名气演员的标配,一来呢,这是一种面子;再则呢,利于代表演员与交易对手讨价还价;三呢,帮助演员维系关系,维护粉丝,保持热度,经纪人的作用确实是不可或缺。经纪人的专业水平,尤其是人品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旦走眼,选了宋喆一类经纪人,那可不仅不能帮助演员成功,反而会毁灭其前途乃至人生。但现实中,很多演员是以自己工作室形式聘请经纪人全面打理,好比个体工商户的模式,这样的情况下,多半是靠人治而非“法制”,出现问题便成了大概率情况。
我在想,如果为宝宝实施人才Ipo计划,对其身价进行估值,根据其赚钱能力,给出个十几二十倍的PE,直接将其“Ipo”。例如,(1)假设宝宝现在一年收入6000万,减掉孝敬父母及养家糊口1000万,净利润5000万;(2)宝宝现在正当红,票房火爆,且看好宝宝未来,目前文化影视行业也正值风口,由此,给宝宝保守PE值20倍,估值10亿;(3)宝宝出让20%股权,200名投资人众筹2亿,一次性支付给宝宝并帮助宝宝设计好财产保护及增值计划;(4)投资人享有宝宝未来所有收入的20%;(5)投资人其他回报:1.宝宝为每一位投资人代言一款产品一年(权利可转让),价值300万;2.宝宝导及演的影视作品,优先给予投资机会及参加相关活动;3.投资人享受宝宝的电影专场放映及见面会…………
200位投资人会利用各种条件进一步宣传推高宝宝,也会为宝宝的新片制作提供各种人、财、物的支持,为宝宝的个人提升、转型创造各种条件~这样一来,宝宝就是大家的宝宝,大家也是宝宝的大家,宝宝再也不用孤独地个人奋斗,也不会再敢有马宋之流欺负宝宝了~各位看客,您觉得这方案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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