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位叫买世蕊的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上提议要用法律的形式来关闭网吧。
这一句话算是道破了无数仁人志士的心声。关于网吧,几乎所有中国人都在以一种看待流氓的眼光来对待的。
“看,网吧里的人各个都有刀,天知道他们是什么?所以千万不能去网吧!”这便是一般家长对我的教导,更有甚者就是“你老子的敢去网吧,看我不打断你的腿!”似乎网吧就是偷妻的贼,有贸首之仇,非斩不快。其实远远不及这种地步,大多是道听途说的:哪个哪个网吧又出事了;谁家的孩子又逃学上网了;哪个网吧又有警察套出几个不法之徒的人来了,等等,弄地那里好像只有警察和罪犯才喜欢的地方。因此,在许多讲如何才能“成功”的低俗“励志”文章中经常以万恶之源的手法加以描写,老师家长也不顾一切跟网吧“作战”,社会上悲声连连,好不热闹。
好在,终于网吧这罪恶,颓废,贪婪等等一切黑暗孕育而生的地方终于将得到正义的裁决了。不过可惜的是这正义的裁决并没有被大会采纳。
不管为什么,总之可以看出上到人大代表,下到家长们基本上站在较高层次的人大多对网吧达成了一致的看法——肮脏,必除。
其实不然。先来看看国外。
外国的网吧好像是很鲜闻的,就像普通的一家杂货店一样默默无闻。其实在国外,网吧一直被视为非常正当的场所,就像日本,韩国。那里的网吧相当豪华,店内设施一应俱全,吃喝玩乐毫无阻碍。大多数店内都是隔离式的房间,安静,无人打扰,还可以就宿,其实就像个旅店似的。来玩的人并非光打游戏,大多数店内还提供的有书架,独自安静地看看书也是不错的选择。当然玩的东西更是丰富,除了电脑,游戏机,甚至还有KTV包间。由于日本的网吧设施完备,舒适干净卫生,并且便宜,在日本这一社会竞争压力比中国还要大的国家,网吧变成了一些落魄的流浪者的栖息地,但由于是相互隔离的,像打架之类的事件很少发生,因此被称为“留宿者的天堂”。恐怕有些家长还时不时带他们的孩子进去玩。不过日本的网吧管理非常严格,青少年虽然准进,但活动与时间都是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至于玩地猝死,绝对不可能发生。
再看看美国,美国很少有网吧,根据美国法律,网吧经营属于特种行业,执照很难拿到,就算偶然碰到的网吧,也不会是你想的那样,它提供的只是一些专业服务,一般人都不需要。其实出现这样的现像,只是因为在美国网络以及通讯极其发达,互联网络基本覆盖所有公共场所,并且其质量根本不是中国能比的。所以人们都用自己的电脑和手机玩游戏和上网了,网吧开着事实上就是多余的了。
对于中国,大家不必我说了。脏乱差便是代言词,并且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在我的家乡随便找到一个网吧,不是在二楼就是在负一楼,少有开在一楼的,有也是在些不起眼的角落。为什么都要躲起来呢,做贼心虚吧。
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发现这个: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好像上述规定,在我们这根本没有多少履行,相反他们不仅准许青少年进去,还可以包夜,包几天都是没问题的。有一次,我还亲眼目睹一家夫妇带着自己七八岁的孩子来打《英雄联盟》,但是老板就就感觉和平常一样并没有什么。
同时也可以看到,虽然执法者们比我更清楚这法律,可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会亲自出动(不过听说最近终于要针对这方面采取行动了)。这是中国的老咧儿,说的天花乱坠,根本就是几个义愤填膺的文人在哪呐喊,行动者们大多是塞耳不闻的。些这种文章的人肯定不只我一个,而我多事还要来写一下,只是因为事情还没了绝。
我想,在中国,网吧可以让它生存,青少年也可以允许进入。但是需等到有一天,各种各样的人皆纷至沓来,法律被严格执行,规范更加明晰,让网吧都进入一种正规,正常,安全,合理的社会经营形式,甚至成为一种公益场所(日本便是导师),让它们的大门在大庭广众之下敞开。这时,中国可算是做了一件大事。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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