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认定”问题,在我们身边经常会遇到,至少也会听说。这个问题之所以会感觉到复杂,充满了争议,就是因为,它不光是一个法律的问题,还牵涉到论理道德,更牵涉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下面是一个发生在我老家的故事,说给大家听听。
李布村有个叫李半山的村民,性格内向,三十多岁时,才与邻村一个有视力残疾的姑娘王晓霞结了婚,生下了儿子小宝。小宝两岁时,李半山的舅舅在城里给李半山找了个看管仓库的工作,于是,王晓霞和李半山一起去了城里,小宝则留在家让爷爷奶奶照看。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不久,李半山被胃癌夺去了生命。晓霞因为身体有疾,在城里无法独自生活下去,处理完李半山的丧事之后,就回了娘家。
一天,有人来到李家,说是受王晓霞之托,想把儿子小宝带回去,由她抚养。李半山的父母一听,自然一口拒绝,李半山的父亲气呼呼地对那人说:“尽管我的儿子死了,但孙子小宝还姓李,就应当由我家抚养他,这事没得商量!”
这好象在当地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
王晓霞多次向公婆要儿子未果,越想越伤心,自己的儿子却不给自己抚养,这还有天理吗?晓霞没文化,眼睛又基本看不清东西,村里人给了她很大的支持,让她去法院。于是,王晓霞一纸诉状将李半山的父母告到法院,请求要回对儿子小宝的抚养权。
这事很快就传到李家,李半山的父母询问事情是否有转机。律师一开始摇头对他说:“李大伯,这场官司您必输无疑,因为儿子跟母亲,天经地义。”但他听说王晓霞有严重视力残疾,没有经济收入之后,又觉得事情有转机。律师说:“按理,你儿子去世后,你孙子的抚养权就应该是你儿媳的,但是,你儿媳有特殊的身体原因,限制她独立抚养孩子,你可以据理力争,把小宝的抚养权争取过来。”
正如律师所言,半个月后,法院驳回了王晓霞要回儿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孩子抚养权归李半山的父母。
故事就是这样,上面也是简单地描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我们看到,理应由母亲抚养的儿子最终法院判给了爷爷奶奶。可以看出,法院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考量的。
但无论孩子是由谁来抚养,王晓霞是孩子母亲,这个关系并不会随着孩子的抚养权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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