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我们小区里发生了一桩家庭纷争:一位年逾花甲的老婆婆被她的亲生儿子赶出了家门。
按理说,当儿子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样的事情,应该受到人们的同声谴责。可是这家人的情况却有些特殊,那儿子三十大几的人了,结婚后一直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三代同堂,在今天的社会,也是很难得了。
事情的缘起就在那老婆婆身上,她前几年退休后,染上了麻将小赌的毛病。日积月累,她终于积小赌成大赌,时常招呼三五麻友在家里通宵达旦地“修长城”,那赌债也几度累积成山。债主讨上门来,都是老伴和儿子代还的。据说最严重的一次,讨赌债的人动手搬家具,误伤了她老伴,惹得老头子心脏病发作住院……
那儿子振振有词地数落着老妈的不是,反复强调:他是因为担心再这么赌下去,会要了他老父亲的命,所以才痛下决心,断然把“不争气”的老妈扫地出门的!
一边是含泪委屈,有家难归的老母亲。一边是深受其害,忍无可忍的儿子,他的背后还有一位无辜遭殃的老父亲。这真是一桩梳理不清的糊涂账,围观的人们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有说老婆婆不是的,有说儿子过分的。
其实这件事情,不是一个简单的孝亲问题。它暴露出的问题是:当父母有过错时,子女如何正确对待。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父母做为平凡人,自然也难免出错。善待父母的过错,并不是叫我们简单回避,更不能刻意袒护父母,而是要以良好的出发点做出妥善处理。
《弟子规》里说:“亲有过,谏使更。”就是说父母有过错时,子女可以劝说,而且要“怡吾色,柔吾声”,说话还应和颜悦色。万一父母一时不理解,“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父母不愿改错,甚至因此鞭打子女,子女也不要怨恨父母。要想办法先让父母高兴起来,然后再用恰当的方式劝善改过。
《增广贤文》里有句名言:“处骨肉之变,宜从容不宜激烈”。就像前面的事例中,如果这个老婆婆的聚赌行为已经危害家人,干扰四邻,触犯法律法规时,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处分。做儿子的应该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多从亲情的角度去耐心劝说感化,促使老母亲幡然悔悟,改过自新,而不是越俎代庖,用激烈强横的方式自行惩罚,即辜负了老人的养育之恩,又形成恶劣的社会示范效应,也使自己身处悖德的尴尬境地。
善待父母的过失,就像孩子小时候犯了错,父母会批评警醒甚至责罚教育,但不会简单粗暴地将孩子撵出家门。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爱心感得亲人迷途知返,才是善待父母过错的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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