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几帅到不行的小伙,到大学还没谈过恋爱。所以有时候女生问起来,"你谈过几个?"我一副单纯"没谈过"女生疑惑脸"怎么可能",我真诚的语气"真的,骗你干嘛"
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呢?我这么帅也没什么生理毛病,不应该啊!结果就是,我一直想要找到世上唯一契合灵魂,一定要找到一个我最喜欢的真命天女。然后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初中也和一个女生相写过纸质情书,因为下晚自习要送她回家,家里管的严,送不起来就结束了。
然后开始被恋爱,没什么经验所以基本被带领,那会我应该属于那种比较傲娇的人,不喜欢拍照,不喜欢被关注。女生对我有好感开始给我送早餐,我不要,女生直接把牛奶放在我桌上,班级无数双小眼睛瞅着,众目睽睽之下,搞得我都不好意思拒绝她。
开始被恋爱,第一任是我的第一任,我是她的第二任。我觉得她处理人际关系挺好的,就大学毕业,周边也还笼络着小学的同学,因为大学就在她家电动车30分钟的地方。班主任都很喜欢她,尽管她没当什么班干。深入交流之后我发现她说了这些友情的塑胶,觉得自己特别孤独其实。深入了解一个人都会有这一面啊,她说这些的时候,我也想到我自己似乎也是这样。就比如一个宿舍大家似乎都看起来其乐融融,一起上课一起下课,朋友圈发一起乐呵的吃个火锅,其实波涛汹涌,""谁谁谁,不会自己买洗衣粉啊,老是用别人的","谁谁谁那个垃圾都多久了还不扔,外卖盒都快生蛆了"......你总会看见美妆伶俐的女生,你永远不知道她自己的生活区域有多凌乱,化妆品有多乱。
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周末大部分时间是陪她去各种吃,那时候的我各种不想,无欲无求。她带着我吃遍了几乎大半个HA,然后游离在各大商场,看了15~17年之间几乎所有的那个时间段上映的电影。然后就游离在万达"E舞成名"跳舞机周边,一开始看着她在灯红灯绿下,脚踩的箭头之上,她慢热但总能认识到一起玩这个跳舞机的女生,并还能相约下次一起来跳。她说她抽烟但我从来没见过,短发到肩膀,一半的紫色头发,在玩跳舞机的时候一晃一晃的。在跳舞机旁边看不过三分钟开始变得无聊。怎么杀死无聊?那就让无聊的人喜欢上这无聊的东西,并开始讨论细枝末节。
一个月之后,我开始站在E舞成名上开始权志龙的" bangbangbang"尽管我不太喜欢那首歌,但那首是最近的热门。踩着慢速120~130bpm的箭头,投3个币一把,一般会投十几币,找人不多的下午,开始漫长的练习之路,第一任会带上一个舍友,屏幕点击"竞技模式",边开启了我和她舍友一起E舞成名的进阶之路。"哇塞!3个S"她舍友小声尖叫起来,屏幕上显示,赠送一首,努力协调的肢体的开始新一轮。
晚上一起吃个饭,什么的,女朋友教会我接吻,感觉没有像书里说的那种触电(有些书就是虚构的),只感觉到了鼻息,和温热的柔软的嘴唇,一开始当然不会伸舌头啦!想什么呢!生理可能会有点反应吧,要看场景。但我还是很讨厌那些在公众场合下过分持久亲昵的行为,我基本做不到。
更多的是一起去图书馆期末复习啊,下课一起吃饭,有时候比较难得是,你又要和宿舍在一起,又要顾及到女朋友,不然很多时候一个人是挺尴尬的,特别是一个人去吵杂的大食堂吃饭,排队,然后你孤零零坐一个位置,周边都是成双成对的异性或者同性,无处安放的双眼只能看手机。(可能那会心态也还不够强大。)后来,工作之后不都习以为常嘛,做什么事情还要两个人呢?
我也知道了她喜欢是颜色是紫色,也喜欢北京这座城市,所以她故意把QQ的所属地搞成北京丰台,喜欢"埃菲尔铁塔",她身上有三处巴掌大小的纹身,她兴奋的说"她还想在纹一个,纹身真的会上瘾!"
夏天,她带着我去游泳,她穿着短裙式的泳衣,纹身只能看到两处。她说她不怎么会游泳,还带了一个会游泳的发小,据说学心理学的,单眼皮,很理性分析的那种,发小说"如果昨天大量分泌JY第二天胡子就会爆长",摸了一下下巴,我笑的腹肌疼。水温20几度,刚下水的时候还是觉得有点冷,浅水区1.2,到深水区1.8,刚好仰着头我还能有个嘴巴呼吸。看着发小蛙泳腿游个几米,头一会从水面冒出,一会埋在水里。我把头埋在水里,没有空气中的吵杂,听见水里的声音一下子安静下来,泳镜是有度数的看着各种蓝色皮肤的人,蹬腿游来游去,让我产生了莫大兴趣。过两天,第一任,我基友-班长,我又一起在市游泳馆欢腾,上来洗淋浴那个水是足,隔壁大叔在捶腿来放松腿部肌肉,我任压力十足温暖的水冲在我头发上顺着额头,顺着身体流下来,太喜欢那种感觉了。游泳一开始尽管我没学会,但我的第一任引导我开了个头,随后一发不可收拾,不用说后来,蛙泳是学会了。和尽外两个基友一起去三亚的时候,住四星酒店,还在户外被茂盛椰子树包括的大泳池里,欢腾了好久,快乐的荷尔蒙在飙升。
当然,没遇到我第一任之前,轮滑我就会的,会到能绕桩Crazy,这一刻我的轮滑鞋也在家落灰了,后来在NJ女朋友也送我一双,也在躺尸。似乎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就会被慢慢搁浅掉。
大二迷笛以之后,信仰的Flag立了起来,被毛川的嗓音征服了的《夜空中最亮的星》,也征服了我。第一任还很生气为什么不带她去?你也不喜欢,不如不去。但她总觉得奇怪。后来开始慢慢53231323,爬格子,CD和弦,F大横按,大三度小三度,她把她落灰的500的琴送了我,琴颈被弦拉断过一次,我淘宝买木质胶给它粘住了,尽管我也知道琴弦的距离琴柱很远手指按的很疼,尽管我也知道这个别人称之为烧火棍的东西,我暂时也没有扔。因为我知道她有她的名字叫––"第一任"。
第一任已经结了婚,生了个可爱的宝宝,我也在在也没见过。 我依旧还在这个孤独而又川流不息的城市里坚持。年底了,大概又要被问七大姑八大姨亲切的问候了吧。
写文节快乐!
–张不凡(浮躁的都市里,和吃饭一样坚持的东西大概就是写作,跑步和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