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为了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地结了婚,恐怕那时侯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钱钟书,江苏无锡人,原名仰先,字哲良,后改名钟书,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中国现代作家、文学研究家,与饶宗颐并称为“南饶北钱”。 代表作品
《围城》、《管锥编》、《谈艺录》、《写在人生边上》、《人·兽·鬼》。配偶就是杨绛先生了。
今天来读《围城》。故事得背景设置在了1920到1940年期间。
男主方鸿渐,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出生于南方乡绅,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
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鸿渐所写的唁电所感动,决定资助他出国求学。
方鸿渐去了欧洲,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他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船上时,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了感情。 8月13日,凇沪战役爆发,他在岳父大人的帮助下,来到了上海,并在岳父的银行里谋得了一个职位。
一次,方鸿渐拜访了和他一同留学回国的女博士苏文纨。获得了苏文纨的青睐,因为她的学历是真,方鸿渐的是假,终究是他的心结,所以他拒绝了苏文纨。
在这段故事里,有段经典的言情故事在,就是你爱我,我爱他的故事。
方鸿渐男主,认识了苏的表妹唐晓芙,并一见钟情,女二苏文纨,喜欢男主,有个护花使者赵辛楣,得不到男主便心生嫉妒,告诉表妹方鸿渐在船上和鲍小姐的风流韵事,唐晓芙说他流氓,和他分开。
赵辛楣也终于知道方鸿渐不是他的情敌,两人成了朋友,苏文纨终芳华不在,急急嫁与诗人曹元朗。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等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渐渐与孙柔嘉产生情愫,并且订了婚。
可他也没有幸福,与孙柔嘉结婚后,日子越发艰难,尤其是女强男弱的生活,也不好过,他开始终日思念心中的白月光唐晓芙。
孙柔嘉听姑母的话,矛盾进一步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结局,作者是这么描写的。方鸿渐回顾了一生,在想到了苏文纨说过,婚姻就是一座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因为这也是生活。
有的人说他自杀了,有的人说他和孙柔嘉离婚了,但作者没有说,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或者说没有结局,因为没有必要。
婚姻是什么,古往今来,没人说的清楚。婚姻是不是爱情的坟墓,不清楚,可三观不合绝对是爱情的坟墓。
当然我喜欢这本书,不是因为它里面所传递出来的爱情观,而且它的语言特别的优美,只要你去看看,好笑的不说了,每一页都能翻出让你心动的句子。
把饭给自己有饭吃的人吃,那是请饭;自己有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那是赏面子.交际的微妙不外乎此.反过来说,把饭给予没饭吃的人吃,那是施食;自己无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赏面子就一变而为丢脸。
这是关于吃饭的理论,不管是放在那个年代还是放在今天,都是特别实用的。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狗十三》里,那位爸爸说:“我能有今天……”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将自己的创作冲动误解为创作才能。
我现在也有这种误会,不太能想象得到,有多少人会明白对自己有这种误会。如果我没看这本书之前,没有看到这句话之前,我是不太会去想,原来我所做的,只是冲动。
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
记得有一期看奇葩大会,有人分享自己的躁郁症,没有得过这种病的人,是永远没有办法理解,人怎么会对自己产生怀疑。
就像那些人一直在问一句特别没有意义的话,那就是: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总是让忽略意义,可是又喜欢赋予各种东西的各种意义。
我在今日头条上,回答最多的问题就是:要不要过某个节日?尤其是圣诞节。
不管怎样回答,站在双方的立场,都有太多的人去站自己的观点了,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论,不就是因为人给这样的日子,赋予了不同的意义吗?
如果把它当成一周七天中的某一天,还会为了这种事情,争的脸红脖子粗吗?不会。
最后,还是用文中的一句话来完结。对于丑女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她是坏人,你要惩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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