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九岁的年纪,很难理解喜欢的含义,虽然如此,但似乎很多人都更愿意表达对异性的喜欢,就像喝水吃饭一样随便,甚至不啻见一个喜欢一个,我时常在纠结这到底是时代的进步呢?还是历史的倒退?喜欢一个人真的这么简单吗?直到我亲身经历了一次,才略微有所明白。
上周末回了趟老家,因为是第一年在外地读大学,难免对家乡十分眷恋,好在我的大学离家乡并非千里之遥,短短两小时的车程即可到达。父母都在外地打拼,由于母亲大人的厨艺并不十分精湛,加之她认为我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都是在不务正业,所以我直到大学也没能掌握一星半点的庖丁之道。这也就导致了我只能待在外婆家蹭饭,外婆做饭至今还是用的农村土灶台,烧柴禾的那种,烧出来的饭菜用香艳一词形容绝不为过。吃惯了大锅饭的我猛一闻到这香喷喷的农家菜自然是情难自抑,唯有大快朵颐方能不负灶上的灰烬。
这等神仙般的快活日子过不了几天就要暂时告别了,我踏上了返校的旅途。因为有学校规定的每天要走八千步的硬性指标,加之我个人的身体素质也着实令人担忧,于是便决定自己一个人走到镇上去坐班车。走完了十几公里路程的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到的镇上,悲哀的是当天正好是周末下午,坐车返校的初高中生们已经占据了全车包括过道之间的缝隙,而我又已经走的双腿酸痛,无奈之下便萌生了拼车的想法。
此时路边一辆出租车引起了我的注意,胖胖的司机师傅十分关切的喊道:小伙子,去县城吗?15块钱,马上走!
我使出了在旁人看来可能是雕虫小技的洪荒之力,故作世故的问道:前两天不都是10块钱吗,怎么涨价了?
胖师傅老练的大笑:前两天猪肉多少钱一斤?现在都翻一倍了,我没问你要20都很够意思了?
好吧,你牛,我服了。当然更准确的说是我的双腿已经不争气的服软了。一坐进去我才注意到旁边坐着一位很清秀的很干净的女孩子,留着很清爽的马尾辫,手里还拿着一本高考英语词汇掌中宝,说实话我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更不相信世上还有什么一见钟情,但这个女孩却真的让我有种浑身震颤的感觉,
一路上我时不时的便瞟她一眼,一不小心四目相对,她很不好意思的躲开了我的目光,我实在忍不住便鼓起勇气开始搭讪,她是高三的学生,自己一个人租房子住,当然后面又是一阵沉默,这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种煎熬,可惜直男还不懂如何打破这种僵局。最终我直到下车也没再和她说过话,对此深表遗憾。
回到学校之后我愈发的后悔起来,因为我发现我居然没有问她要一个联系方式,也就是说我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这对我来说不啻于一个惊天噩耗,看着我癫疯的样子,阅女无数的室友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这种情况我见的多了,你那是喜欢她吗?你分明是馋她的身子!说白了你就是看到她之后激发了一个男人最原始的欲望,你只是想上她而已。
虽然很直白,但似乎也不无道理,联想一下大学里层出不穷的渣男渣女们,我不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只是欲求不满,而并非一见钟情,或者说所谓是一见钟情是否只是欲望的一种体现。真的是越想越感到苦恼,不知道有没有阅历丰富的朋友能为我解惑一二。
你那是喜欢吗?你那是馋她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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