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第三十七条“告诉我们反省体察与存心养性是“克私意、存天理”具体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
本条原文就一句话“省察是有事时存养,存养是无事时省察”
这句话可以翻译为“反省体察是在有事时的存心养性,存心养性是在无事时对天理的反省体察。”
记录此条是要强调“省察”与“存养“他们两个的关系与知行的关系是一样的,是合一的,是不可分割的、是统一的。不是大家误会的,错认为是日常所说的“有事”时和“无事”时两种状态下各自所要下的两个功夫。
句中的”有事“与”无事“指的是我们日常所说的,针对身体外在的表现形式而言的,”有事“指的是日常在做事情的时侯,”无事“指的是没有做具体的事情,人闲下来静坐或休息时。
但修心讲究的是'慎独”,“独”是指无论是与人共处时,还是自己独处时,只有你独自一人知道的真实的起心动念。因此”独“不是指外在形式上的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而是指真实的内心的独知的时候。
省察意思是检查自己的思想行为,存养意思是存心养性。
从学习《传习录》的学者角度来说,省察就是检查自己的起心动念那一刻是不是发念于本心。
也就是,检查是不是做到了“未发之中”
存养,就是保存储蓄本心,是持守本心的意念所表现出来的一切的言行举止要符合本心、符合良知,也就做到了“发而皆中节”。只有”喜怒哀乐之未发“是中,才能做到”发而皆中节“。
因此“省察”与“存养”无关乎有事还是无事,他们是时时刻刻恢复本心时刻应下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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