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有这样一个前提,个人的意义无法兜拢到个人身上。那另一个重要问题在于,现代社会里,“自我”到底能够倚靠什么?小家庭?集体?亲密关系?根本问题是,当个人处于被打散状态的时候,这些东西的确是脆弱的,但你不能说它是毫无挽救意义。它的确在制造一些幻象与意识形态。吊诡的是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两重方式:一重是,它是必须的也是美好的,这往往是最容易被戳破的一层。另一重却是,虽然它不是必须的也不是美好的,但得到它却必须个人付出代价,这是内含于第一重意识形态中的意识形态。于是,承担幻想破灭的痛苦就是现代个人的宿命吗?我仍然必须问一句,这对个人来说就公平吗?
我们难道不能做得更好吗?承担一些,挽救一些,重建一些,甚至实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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