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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汽车充电桩:标准支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互联互通

蓝天汽车充电桩:标准支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互联互通

作者: 蓝天行动 | 来源:发表于2017-03-20 16:59 被阅读112次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动汽车离不开充电基础设施。当前,充电设施建设已经成为电动汽车发展的一个短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2015〕73号文)提出,要“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当前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是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个热点难点问题。

    充电互联互通的内涵

    电动汽车充电互联互通就是为了实现充电的无障碍,满足电动汽车车主方便查询到充电设施的位置和状态,进行安全可靠的充电,实现便捷的充电、支付的充电需求。用户能够通过手机、电脑等方便快捷地找到可用的充电设施,掌握充电设施的实时状态,保障不同品牌电动汽车在任意充电设施上获取充电服务,实现便捷支付费用。因此,电动汽车充电互联互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充电接口的物理电气互联互通,即充电硬件的互联互通,让不同电动汽车与不同充电设施间能够插得上、能够充上电。二是充电服务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充电设施的位置、状态、充电参数、运营商信息等信息跨平台共享,便于电动汽车用户查询和使用。三是充电服务的支付互联互通,实现跨交易平台、跨运营商的充电支付无障碍。只有实现了这三个方面的互联互通,才能真正建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与用户之间的良好互动体制,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满足电动汽车日常及应急充电需要。不实现充电的互联互通,就难以保障电动汽车的规模发展。

    充电互联互通的技术基础是标准

    要实现充电接口的物理电气互联互通,必须保证充电接口规格尺寸、电气要求、通信协议的一致;要实现充电服务的信息互联互通,必须要求充电设施的位置、状态、充电参数、运营商等信息的编码格式统一;要实现充电服务的支付互联互通,必须统一规定跨平台交易结算的标准流程和信息参数。因此,要实现充电互联互通,标准是技术基础。只有标准统一,各充电服务运营商执行统一要求,才能实现车桩兼容、信息互通、交易结算。

    2015年底颁布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是解决充电接口的物理电气互联互通的基础标准。该5项标准是,《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18487.1-2015),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基础性、通用性、安全性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系列标准(GB/T 20234.1-2015、GB/T 20234.2-2015和GB/T 20234.3 -2015),规定了连接装置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明确了交流、直流充电接口的物理尺寸和电气性能;《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7930-2015),规定了直流充电机与电动汽车的充电控制通信协议。新标准根据充电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统一了直流充电总体流程图和控制导引时序,修改明确了2011版通信协议标准中存在疑义的技术条款,明确了交流充电占空比曲线,规定采用新旧版本通信协议的充电机和BMS,宜实现向前兼容, 能够切实保障充电兼容性;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充电模式1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了充电时对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极大地提升了充电安全性。同时,我国已经将基于中国标准的直流接口、控制导引电路、通信协议向IEC标准转化,成为技术方案之一,与美国标准、欧洲标准、日本标准并列为世界四大直流充电接口标准,显著提升了中国在国际充换电领域的影响力。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系列标准目的就是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信息交换体系架构,统一信息接口通信协议,实现不同充电运营企业、不同区域的充电服务设施、第三方平台信息等资源的互联和充分利用,实现充电设施网络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政府部门监管数据支撑、充电系统服务功能跨平台信息交换服务等功能。该系列标准计划9个部分,包括总则、公共信息交换规范、业务信息交换规范、数据传输及安全、充换电服务用户识别技术规范、充换电设备接入服务平台接口规范、电动汽车车联网平台与充换电服务平台信息接口规范、监管信息接口规范和信息服务平台功能规范。

    2016年10月发布了其中4个标准,分别为T/CEC 102.1—2016《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 第1部分:总则》、T/CEC 102.2—2016《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 第2部分:公共信息交换规范》、T/CEC 102.3—2016《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 第3部分:业务信息交换规范》和T/CEC 102.4—2016《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 第4部分:数据传输与安全》。《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的第1部分总则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的框架,包括充电服务信息交换的各参与方以及信息交换的各接口;第2部分公共信息交换规范规定了充电基础数据的交换规范,包括运营商信息、充电站信息、充电设备信息、充电设备接口信息、充电设备接口状态、充电设备接口统计信息、充电站统计信息等信息;第3部分业务信息交换规范规定了不同充电运营商间实现充电漫游和支付交易的标准流程及信息交换标准;第4部分数据传输及安全规定了充电服务数据传输的速率、可靠性以及安全等级等要求。

    建立互联互通机制促进标准实施

    要实现充电互联互通,还需要从整体上考虑系统解决方案,从政策、标准、检测等各方面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动标准的实施落实。

    充电接口的物理电气互联互通

    要实现充电接口的物理电气互联互通,还需要围绕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新颁标准。标准发布只是第一步,只有新颁标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才能实现标准统一的目的。要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标准本身,把握标准实质,提高对标准的认识程度;要开展标准宣贯,掌握标准文本背后的内涵,真正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减少对标准的不同理解;要加强沟通,充电的物理电气互联互通是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相互配合的结果,车企和充电设备制造企业在学习标准时要研究双方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协同。

    二要建立统一的检测认可机制。充电接口标准统一了,但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不一定就都能符合标准,充电设施生产企业对标准的理解不相同或不准确,都会造成产品在充电接口上并不能真正满足标准要求。这就需要通过检测认证机制,由专业的第三方检测认证单位来评价和证明。只有车桩双方都满足标准规定,才能真正实现充电接口的物理电气的互联互通。

    三要做好充电接口新国标的实施。当前要加强充电设备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充电设备行业规范条件。对充电设备制造企业中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保障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满足充电设施兼容性、安全性,并向电磁兼容指标规定的企业进行备案,向社会公告,引导行业自觉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充电服务的信息互联互通

    电动汽车要完成充电服务,信息互通至关重要,要打破目前充电服务“信息孤岛”现象,必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要构建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体系。此次《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第2部分规范了充电设施数据编码及信息规范、数据传输及安全要求以及充电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功能规范等标准,满足了充电设施信息统计等基本功能。下一步还将制定政府监控信息、充电设施到充电服务运营平台间的接口规范等标准,打通各环节的信息通道,对实现充电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提供技术基础。

    二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要求,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建立国家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平台。各政府政府也在建立地方级的充电服务信息平台,要建立各地方政府、各运营商企业的运营管理系统与国家级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报送体系,构建起充电服务的大数据。

    三要建立充电服务运营商的备案制度。为加强充电服务运营商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激励运营商提供优质充电服务,还要建立充电服务运营商行业规范条件。对具备一定规模充电设备、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充电监控管理平台,提供充电服务数据开放接口的运营商企业进行备案,向社会公告,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充电支付的互联互通

    充电交易结算是车主完成充电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充换电服务市场化运营的基础,关键要实现交易结算的融通,为此,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各充电服务运营商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系列标准改造充电服务系统及充电APP。各充电服务运营商应按照标准要求改造服务系统,按照统一规范,提供标准的对外接口,实现各运营商的标准充电流程。改造充电APP,实现APP程序与运营服务平台的标准接口,打通跨运营商的充电流程。

    二是建立充电运营商的交易结算协议及统一标识。要实现“一卡在手 充遍天下”的目标,还需要建立各充电运营商的交易结算机制,实现各运营商的客户识别、充电策略、充电价格、账单对比等功能。充电运营商的交易结算协议既包括双方有签署协议的双边合同,也需要建立联盟的缺省交易合同。只有建立起交易结算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打通不同运营商交易系统之间的交易信息阻隔,实现支付互联互通。

    后 序

    下一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将继续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系列标准制定工作。按照规划要求,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剩余充换电服务用户识别技术规范、充换电设备接入服务平台接口规范、电动汽车车联网平台与充换电服务平台信息接口规范、监管信息接口规范和信息服务平台功能规范等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发挥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作用,在联盟内部先推行,在行业也作出互联互通表率,为实现《指导意见》提出的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目标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年2期,作者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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