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号“刘润”上阅读了《格兰仕炮轰天猫:为什么凭本事“店大欺客”也不一定合理?》一文,让我对“垄断”有了一些了解,分享与你。
垄断是指一家公司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拥有绝对控制权。具体来说,垄断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行政手段获得经营牌照所带来的垄断;另一种是通过自然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垄断。若企业通过自然市场竞争拥有垄断地位业,说明这家企业能够给消费者提供独一无二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垄断是合理的。很多企业家追求通过自然竞争形成而来的垄断。
但必须明确,垄断必然会造成交易双方不对等的关系,也就是“店大欺客”。国家害怕企业会利用垄断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所以出台各种反垄断法。
基于以上的定义和逻辑,再来看看格兰仕炮轰天猫事件。
2019年6月17日中午,格兰仕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自2019年5月25日格兰仕拜访拼多多以来,格兰仕在天猫平台的搜索端陆续出现异常,导致正常销售遭遇严重影响。”对此,天猫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在App上搜索“格兰仕”显示都是正常的。
当晚,格兰仕再次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请天猫高层站出来说话》,指出搜索再度出现异常,并附上了视频说明。格兰仕称期待天猫高层能公开回应,并希望事态能向良性方向发展。
格兰仕将搜索异常和“拜访拼多多”的事件联系在了一起,暗示了电商平台“二选一”的问题。
在618电商大战前夕,天猫是否利用垄断优势来进行不正当竞争?从市场占有率来看,阿里系大约占据了百分之六七十的电商市场份额,拥有绝对控制权,近乎处于垄断地位。排除天猫,可供格兰仕选择的电商平台非常少,所以它不得不与天猫合作。
由此可知,在这次事件中,天猫店大欺客,利用垄断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格兰仕炮轰天猫实属无奈之举。
分享完对于垄断的小思考之后,我想再总结一下从这篇文章中学习到的写作逻辑。这篇文章,从新闻热点出发,引入“垄断”这一概念。第二节举例子,区别垄断和垄断优势。第三节回到新闻热点,结合垄断和垄断优势的逻辑进行分析,做出判断。
整篇文章深入浅出,层层递进,全文2000字出头,阅读体验轻松。但是要想写出这样的文章,难点在于如何找到问题的本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