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离我家不远,有一家“马家烧麦馆”,那里的羊肉烧麦总是供不应求。要想吃他们家的烧麦,要么早点儿去,要么就得耐着性子排队等。
人们买烧麦,从来不是按个数,而是按屉,买一屉或者买半屉。这样,烧麦熟了,服务员就连着竹屉一并端到餐桌上来。盖子被打开后,透过雾一般的热气,带着肉香的烧麦挺着透亮的身子、顶着美丽的雪花头冠端正而骄傲地坐在那里。
人们吃得时候,得用竹筷小心地夹住皮衣,借助面的筋力将烧麦提起来,并快速地放到已经倒上醋的小碟子里。要是提得猛了,皮衣会破,肉液和油汁顷刻间喷流出来,食客会带着惋惜忙不迭的用碟子接住。但该吃还得吃,只不过会稍显狼狈。
我不但馋它那一口汤汁饱满的馅料,更着迷于那一顶顶挂着面霜的花冠。它们娇嫩美丽,令人垂涎欲滴却又不忍心过早下口。
后来,我知道有一种独特的擀皮工具叫走锤,用它就能擀出专做烧麦的皮,继而就能够做出烧麦特有的花冠。
随着城市的改建变迁,昔日的马家烧麦馆早已不知踪迹何处。而如今商家做出的烧麦,也已经难见那一顶顶花冠。现在做烧麦的师傅,还有几个会熟练地使用走锤,还有几个会像完成一件艺术品那样,去擀出一张张拥有美丽灵魂的皮子?
整个社会都快餐化了,人们对美食的要求,似乎只剩下做得快和做得不生。我一旦馋虫作祟,在餐馆点烧麦的时候,也不再关注食物的形,哪怕人家给我端来一屉开了口的包子,我也会在心里默认,没错,这就是我曾心心念念的烧麦。
甚至当我咬下第一口的时候,还会由衷地赞叹,这烧麦,熟得真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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