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职场人生系列拆书与写作
(之八)与人争辩时,请对照这二十四条逻辑谬误,自行打脸 20

(之八)与人争辩时,请对照这二十四条逻辑谬误,自行打脸 20

作者: 缘起比尔哥 | 来源:发表于2019-08-26 10:11 被阅读2次

    你可以保存本文的地址,当你在和别人的交谈中发现对方出现了本文所涉及的逻辑谬误,但是又懒得亲自向对方解释他的谬误的时候,你就给你给出本文的链接和谬误序号。

    使用示例:

    你犯了《请对照这二十四条逻辑谬误自行打脸》一文中第十七条“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谬误,请自行打脸。

    二十四条逻辑谬误如下:


    第十五条:诉诸权威

    你利用一个权威人物/机构的观点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要证明一个观点,只是摘录别人的观点是不够的, 至少要知道所提到的权威为什么有那样的观点。

    因为权威人物/机构也是会犯错误的,所以不能无条件的假设合理性。当然,权威人物/机构的观点有可能是对的,所以不能只因为对方使用了诉诸权威的谬误就认定这个观点肯定是错的。

    例子:

    小红不知道怎么反驳进化论,于是就说:“我老公孙越是大科学家,他觉得进化论是错的。”小红犯了诉诸权威的谬误。


    第十六条:合成谬误

    你认为一个总体的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性,对于这个总体的其它部分也是普适的。

    很多时候,对于一个组成部分存在合理性的事物,对于其它组成部分并不具有合理性。我们常能观察到事物之间的一致性,所以当一致性不存在的时候也会偏见的认为有一致性。

    例子:

    小红买了辆自行车,当她看到自行车的车座是人造革的时候,她就觉得自行车的其它部位也是人造革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之八)与人争辩时,请对照这二十四条逻辑谬误,自行打脸 20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uuxrec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