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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作者: 向暖姑娘 | 来源:发表于2017-01-04 13:26 被阅读0次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阿芒昨晚跟我聊天,她说:怎么最近你的公众号总是在写爱情故事啊?我老了,这种小情小爱的东西真的看不下去。下篇推文你踏马千万别再写什么爱情!

    我调侃她:你不是老了,你是爱无能了吧?

    阿芒回了我一个猥琐的表情包,和一句话:老娘不跟你瞎扯,明天还要赶早班飞机,睡了睡了。

    即便我和她多年交情,关系甚好,如今也不会正儿八经地讨论“爱情”这个话题了。

    我识趣地回:祝您老人家出差愉快!

    阿芒这两年只沉迷于一件事:赚钱。在她27岁生日那天,她醉醺醺地跳到KTV的沙发上,对着我们几个朋友大声宣布,她的人生目标就是发财成为富婆,然后包养小鲜肉。没有一个人吱声。因为我们都知道她的人生目标是嫁给叶宇,当家庭主妇,相夫教子。

    在这样漫长又寒冷的冬夜里,想起阿芒和叶宇的故事,让我忍不住多打了几个寒颤。

    阿芒的爱情故事其实很俗套,跟大部分人的一样俗套。所谓刻骨铭心,不过是记忆在作祟,回想起来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情节罢了。不轰轰烈烈,不惊天动地,只有扎扎实实的快乐和扎扎实的伤心。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这段感情。我们都知道这段感情的走向,必然是悲剧收场。阿芒自己也知道,但她还是义无反顾。

    阿芒喜欢了叶宇十年,心甘情愿地给他当了多年备胎。多俗啊!

    更俗的是,他俩······青梅竹马。

    看多了狗血小说和电视剧的我们,知道故事一旦有这样的开头,听起来就是要造孽的。他俩造的孽太多,让我一时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叶宇是个,自私自利又自负的人。而这样的人,一般骨子里其实,还挺自卑的。所以他,总是一副特别丧的样子。除了一副空皮囊,我以前真的不知道阿芒喜欢他什么。后来阿芒告诉我她喜欢叶宇的原因,我再也没有嘲笑她。

    叶宇其实一直知道阿芒的小心思,从初中到大学。但是他谈了一场又一场恋爱,女朋友换了无数个,就是没有给过阿芒一个机会。

    每次分手,他都去找阿芒,求安慰、求关心、求温暖。阿芒一次次地把“滚你丫的”咽下去,换上一句“我去找你!”

    叶宇从来不在乎阿芒有没有被伤到血肉模糊,也从来不问她喜欢自己的代价大不大,她只好假装算术差,一概不计。

    大学毕业那年,阿芒23岁,我以为她会去上海,那座城市有叶宇。但她竟然没有,继续留在了北京。我问她是不是想通了,她说:叶宇现在有女朋友。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尚的备胎。但阿芒真的做到了从来不联系有女朋友时的叶宇,只有在他空窗期时,她才会出现。

    阿芒24岁生日的时候,叶宇刚跟女朋友分手。她飞到上海,打着“千里送温暖”的旗号,拽着我们和叶宇给她过生日。我知道她只是想见他了。

    那晚叶宇喝多了,作为寿星的她,送他回到家,照顾了他一整晚。据说第二天早晨醒过来的叶宇,看到阿芒手上拿着湿毛巾,趴在床边睡着的那一幕,感动了他的铁石心肠。他向她告白了。

    阿芒心里藏了那么多年的话,始终都没敢说出口,却被叶宇抢先一步。

    她是抖着嗓子给我打电话的,她问:叶宇说喜欢我呢,那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我知道其实我回答什么并不重要,我也只能看着她飞蛾扑火,拦不住的。

    阿芒自己也知道。

    我还没有来得及换上轻松的语气,调侃她苦守寒窑十年终于见月明。她抢先说: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我知道跟他在一起没有好结果。但我想试试,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

    我笑着回她:我管你那么多干嘛,先让那个王八蛋请我们吃饭!

    那顿饭最后是阿芒请的。

    他们在一起之后,阿芒从没让叶宇花过钱。成年人的恋爱,怎么说呢,不花点钱,看上去就像在过家家。阿芒却一点都不在意。

    每次都是她从北京到上海来看他,每次都是她抢着买单,吃饭、电影、游乐园,甚至交通费。

    叶宇生日那天,阿芒偷偷来到上海,想给他制造生日惊喜。

    她串通我们一众朋友,把叶宇骗到KTV,说是她有礼物要交给他,然后她捧着蛋糕和一双叶宇一直想要的球鞋,出现在门后面。

    ·······

    我听完阿芒的计划之后没有忍住,说她戏癌晚期,没救了。然后再认命地帮她布置一切。

    他俩第一次闹分手的时候,阿芒生了重病,我去医院看她,她眼神期待地看向我:他知道吗?我说不知道。

    他是知道的,但他始终没有来看她。我以为阿芒这次会心灰意冷,可她病好了,他俩也和好了。

    叶宇不过是打个电话问候:你还好吧,要不要去看你?

    阿芒说:没有大碍,不用了。

    他只接一句:哦,那你注意身体!你也别闹了,我们和好吧。

    “恩,好!”

    第二次闹分手,叶宇依然不主动去哄她。他总是漫不经心的样子,不上心,无所谓。阿芒伤心痛哭,最后还是贱兮兮地回到他身边。

    我恨铁不成钢地说她:你俩哪是谈恋爱啊,是在比剑吧。

    她却说:其实叶宇对我挺好的。他会替我夹菜,吃饭的时候会帮我拉开椅子,他会跟我说早安和晚安,下雨天的时候他会把伞移向我这边,过马路的时候他会牵我的手。对了,他还给我下过一次面,特别难吃,我吐槽他,他还生气了好几天。

    我心想:这王八蛋谈过那么多次恋爱,这些把戏用起来当然得心应手了。

    可偏偏当局者迷,他为其他女生做过几千回的事,对于她来说,却是独一无二的。那些小细节,成了“他心里还是有她一席之地的”模糊证据。

    但我也知道,他能让她有多伤心,就能让她有多高兴。

    阿芒细数那些“模糊证据”时,眼里确实闪着光的。

    叶宇对于我来说并没什么存在感,只不过阿芒故事里的一团影子。

    但他陪阿芒演了一出虚情假意的戏,自己演地不认真,倒是我们一群看客走了心。最后他们终于分手的时候,我也陪着阿芒一起心脏痛。

    阿芒并没有如我所想的歇斯底里。她只是很平静地掉眼泪,整夜的失眠,半夜发消息给我:不就是失个恋嘛,为什么我心里那么难受?

    我没法回答她这个问题,因为当时的我也不知道原因。直到后来,我看到执中少爷的一段话,突然间就明白了。

    人啊,到头来,都是活在自己,以及其他人的记忆里,因为时间会逝去。而逝去的时间,什么证据都留不住,相片、日记本也留不住。你那鲜明且独一无二的存在,终究都只能透过某个跟自己一起经历过的人,才能重温,才能保存。
    从前是父母、朋友,到后来,这个人,终究是恋人。毕竟说起人间悲欢,你最真挚,最无保留的一面,往往都是“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还记得吗,当时我高兴地快疯了”
    “哈哈哈,对对对,我记得当时你抱着我,整个人跳了起来,然后跑到大街上···”
    是的,失去了跟你一起经历过的人,那段岁月,就等于是不存在了。你失去的不是一个恋人,而是自己短暂人生中,某一整段的回忆。
    那段曾经让你掏心掏肺地岁月,再也没人能保存,没人能重温。
    当几年后,你重新想起某段日子。
    “还记得吗,当时我高兴到快疯了!”
    “·······”
    无人回应。你还是会在心底,默默地再哭一次。

    我把这段话念给阿芒听时,她打着哈欠说:矫情!

    我问她:所以你已经彻底忘记他了?

    她沉默了一会:很少想起了,但偶尔想到,心还是会酸。

    这就是了,无人分享的回忆,想起来还是会心酸的。

    其实这几年里,阿芒又谈了几段恋爱,只不过时间都很短暂。她说自己眼光不好,每段感情都不得善终。我说她只是遇人不淑。

    再后来,阿芒遇到了老赵,就是她现在的男朋友,他们在一起有一年了。

    我跟老赵不熟,只知道阿芒提起他的时候,称呼为“我男朋友”,不带名,不带姓,语气里无波也无澜。她以前提起叶宇,要么一脸甜蜜地说“我家叶宇”,要么咬牙切齿地吼着“那个王八蛋”。

    阿芒跟老赵的这段感情,体面,好看。两个人你来我往,一招一式,彼此都能稳稳接住。

    她越来越会撒娇,会放软身段,拿女孩子家的小伎俩哄老赵。当他第一次为她做了顿难吃的饭,她会眼睛闪着光芒,特纯情地,一脸崇拜地说:这是你亲手为我做的,我好感动啊!老赵生日的时候,阿芒会买一只价值不菲的手表,在烛光晚餐的时候郑重拿出来,捏着嗓子说:这是我特意让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以后你要天天戴着它哦!

    我损阿芒:奥斯卡欠了你一座小金人。

    阿芒贱兮兮地说:这才叫真正的老江湖!

    我哑然。

    因为我记得她跟叶宇在一起之前,每次朋友们遇到感情问题,她都会翘着二郎腿,一副老娘见多识广的样子,替她们“指点江山”:这个男人,我跟你讲,一看就是······

    若不是我太了解她,必定也会被她的伪装蒙混过去,以为她真的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江湖”。可其实啊,她就是个爱打嘴炮,没有见过真世面的傻姑娘。

    想来人真奇怪。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时候,壮着胆子走钢丝,心里战战兢兢,表面上还要装着风轻云淡。嘴上说什么老娘见多了,不过想让自己底气足一点,足到可以在那个人面前谈笑风生,掩饰慌乱和心动。

    而真到了高低起落走过一遭之后,又要装作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唯恐人家疑你没动真心。

    我问阿芒:那你现在还相信爱情吗?

    她给我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你不是还这么天真吧?

    我回她:是呢,希望天真的人都能遇到天真的人!

    其实叶宇在他俩分手后找过我一次。他憔悴了不少,他那么在乎外表的一个人,胡子拉碴地出现在我面前时,若不是我知道他怎样伤害过阿芒,我都要忍不住同情他了。

    我坐在他面前,冷着脸让他有话快说。

    他低沉着声音问我:她这次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原谅我?

    我说:可能是下辈子吧。

    他眼神里一晃而过的惊慌失措不像是装地。但很快,他又恢复了漫不经心的样子。

    他说:我去北京找她了,她不愿意见我,我一直求她,她可真狠心啊!我甚至说自己愿意为了她放弃上海的工作去北京,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为什么她就是不跟我和好?我从来没有为别人做到过这样的事!

    那一刻,我知道他没救了,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多么可笑啊!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等到失去了才开始后悔。其实后悔什么呢?当初那颗心没掏出来用过,现在为了对抗自己的无能为力带来的挫败感,反倒说自己是痴心人,别人都绝情。这么硬生生地给自己加戏、想要出演续集,不过是,为了感动自己、为了减少点愧疚感罢了。说到底,还是自私!

    阿芒跟叶宇分手后,大家都骂他,但她自己始终都没有踩他一脚。

    她说:我试过了,失败了,但我真的不后悔,也不觉得遗憾。我从头至尾,对得起自己的心,对得起这段感情。

    恩,这样就够了吧,但求你坦坦荡荡,无愧于心。

    而那些执着于“但凡未得到,但凡是失去,总是最登对”的人们,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明白“惜取眼前人”这个道理呢?

    你啊,珍惜过也好,不珍惜也罢,就这么算了吧,不用拿不甘心当真情。就这样,前尘往事不计,爱恨一笔勾销。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她火蛾扑火,像从来没爱过别人那样地爱你,以后也会像没爱过你那样地去爱下一个人。
    但愿你像她,像没有爱过她那样去爱另一个人。
    也但愿你永远不像她,不会被深信的人欺骗,不会被深爱的人伤害,不会被拼命珍惜的人抛弃。
    只祝你,有远大前程、贴心伴侣,只是,再与她无关。

    后续:我写完这篇文章之后就发给了阿芒。过了好大一会,她回了我三个字:挺好的。

    我不怕死地追问:你是说写地挺好的,还是指这段故事挺好的呢?

    我以为她会像往常一样,嬉皮笑脸地破口骂我“兔崽子”,结果她说:都挺好的!

    我想起阿芒告诉我她当初喜欢上叶宇的原因。

    初中的某堂生物课上,叶宇写纸条告诉同桌阿芒,他最近在看一部特别恶俗的爱情小说,封面上有句话倒是挺有意思的,很适合表白用。

    阿芒特烦叶宇从小到大,做任何事总是磨磨唧唧的样子,瞪着他说道:你别写了,直接读给我听不就好了!
    他就坐在她的左手边,小心翼翼地偏过头,眼睛盯着老师,在她耳边小声地念道:悄悄地,你走进了我的心里,连门也不敲。
    阿芒笑着对我说:
    十几年过去了,我忘记了好多事,包括跟叶宇之间的。痛苦也好,快乐也罢,很多细枝末节我都不记得了。但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一刻。
    电风扇在头顶悠悠地转,后桌的女生又把脚搭在我的凳子上晃呀晃,生物老师在说着什么人体结构,后排男生鬼鬼祟祟的笑声传过来,叶宇回过头去看发生了什么。谁也没有注意到,我盯着他的白色衬衫上、被我平时用签字笔扎的一堆蓝色印迹,偷偷地红了脸。我想着啊,改天一定得帮他洗一下呢!


    作者:向暖

    93年,射手座,逗比美少女壮士,

    爱写字爱摄影爱唱歌。

    现在要做聪明漂亮的小姑娘,

    未来要做有钱嚣张的老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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