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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传习录》1

我读《传习录》1

作者: 心明XXX | 来源:发表于2019-07-02 23:27 被阅读0次

    陆九川问:静坐用功,颇觉此心收敛,遇事又断了...

    先生:人若好静,遇事便乱。功夫增益之正道,在事上磨炼。汝“格物”之说未透。

    我的理解是。

    1)九川没有把“事”“物”的概念弄懂。这不难,有先生原话做释义:意所着处即为物。

    2)王阳明晚年专讲致良知,而致的方法之一,也是最主要最重要的方法:事上磨炼。

    综上,可进行如下推理:

    a.

    在阳明心学体系中,“物”等同于“事”,“格物致知”等同于“事上练致良知”。顺便说一句,致良知中的“良”字,不是今人所说的良心,我认为就是单纯的,“好”的意思,即“致好的知”。

    写到这里,想到天泉诗证:“有善有恶意之动,为善去恶是格物”。又,致良知的方法是格物。所以,为善去恶即是致良知。于是,上文中的“我认为就是单纯...”一句中的“我认为”,可以删去了。

    最后,心学里的“为善去恶”,又不仅仅是今天的人所想的那个意思了。我们将在以后给出论证。

    b.

    今天这一段的探讨,最终要落到实践上的话,还得讲清“意所着处即为物”。记得书中有过三个例证。其一是,有学生问在读书这一事上,如何格物致知,先生答:若起欲速好利之心,克之;若起夸炫好名之心,克之。写到这里,我想起连岳/辛苦,克之的运用,要结合辛苦理念——如芒在背,如刺在喉,如沙在眼,誓要拔除干净才算完。誓要,不就是咬牙甚至拼命也要做到吗?

    第二个例证是,一学生因孩子生病而发愁忧虑,先生说,这正是事上练的机会。第三个就是,某官员每天忙于刑事诉讼,他说自己每天各种忙,没时间修习致良知之学。先生说,这正是事上练的机会,如,犯人若撒泼耍赖于公堂,要克除愤怒之心;犯人若俯首卑恭,公务处理若顺利,也要注意克除欣喜雀跃之心……

    从三个例证中,我曾读出“冷血”、“这么活岂不太无味”的疑虑,到现在疑虑也没有尽消,以后再进行思辨吧。

    c.

    回到主线上来,现在我们要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了——怎么做?

    再梳理下逻辑:○意所着处即是物。○又,物等同于事。○所以格物=格事/事上练。

    要回答怎么做的问题,我个人需要先弄明白为何做的问题,目的是什么?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暂且先说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致良知,而格物致知=事上磨练致良知,所以,怎么做的答案是,格物/事上磨炼。

    应该收尾了,我想继续。站在心学体系里,我把事/物分两类,一类偏重主观的,需要刻意意识到意所着处即为物的,如读书、吃饭、亲友聚会等。一类是偏重客观的,无需刻意意识,就知道要撸起袖子事上练了的,这个因人而异,对于我来说,在人潮往来的大街上走路就属这一类,对于《扫毒》中人来说,与恶犯正面或隐藏面交锋都属这一类。

    写完后朗读到这里,有个感悟,偏重主观类事/物,大多是自己习以为常的,是自己不敏感,不新鲜,不刺激的。而生活中处处都是这一类,所以……


    没成想,一写就收不住,唯心的、感觉的层面上把自己写爽了,唯物的、更客观现实的层面上,那些“写到这里我想到”之类,都算是意外之喜。至于意料内的价值,昨天我思考过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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