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实践中,总会遇见让老师想“出手”的时候。但如何出手,出手到什么程度,选择什么方式出手,却是门大学问!
今晚,一件普通的教育小事(称为小事,是因为孩子已经释怀)让我在处理完毕之后思索良久:怎样惩戒学生,才是合适的分寸?
惩戒:百度解释为惩罚以示警戒;体罚:百度解释为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惩戒不一定造成身体的疼痛或心理的创伤,它指通过各种不伤害身体的方式对学生提出警戒。我的观点是:对学生可以惩戒,但尽量少用体罚。
当今时代巨变,孩子们生活在优质的环境中,很少吃过苦头。从家长角度来说,把孩子送学校来是受教育的,在孩子犯错的时候,老师可以自由选择各种惩戒的方式,但不赞成体罚。我们也心同此理。
从老师角度来说,我曾说过,教育是唤醒,学生与老师是相互影响的,学生在进步,老师也在不断蜕变和调整教育方式。当一部分学生真的让人头疼时,想“出手”时该如何做呢?首先老师们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是想孩子进步的,老师与家长一样是抱着同样心理才管理学生的。但,有的方式能被人接受,有的方式不一定能被孩子、家长接受。我的通常做法是:功夫在平时。因为“教育学”首先是“关系学”,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与孩子们多沟通多亲近,孩子们信任你亲近你,你打他两下,他能乐呵呵的接受;孩子们不信任你不亲近你,你打他半下,他就会很委屈。因此,我在平时就注重与孩子们的心灵交流与碰撞!当你需要教育孩子们的时候,或许不必动手,只需说:老师看到你的行为,心情很伤心!如果孩子原本亲近你、在乎你,就会产生愧疚感,有所改变了。当然,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必须予以惩戒(非体罚方式),譬如数学作业没完成,在布置作业前先说清楚:完不成该怎么怎么罚你(适量作业),完成得好怎么怎么表扬。当他完不成时,就可以叫他利用课余时间(别人玩乐的时间)补做,并加量作业以示惩戒。我想,有言在先,一般的孩子也会服气。
总之,惩戒学生不等同于体罚学生,体罚属于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虽然短时有效省心,但长远看会给孩子可能造成创伤,这就违背了初衷且对老师本人也不利。惩戒的方式需因人而为、因事而为、因良知而为!
个人教育实践拙见,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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