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流年

作者: 瓦房听雨 | 来源:发表于2017-04-06 16:49 被阅读307次
    追忆似水流年

    我不知该用怎样的情怀来抒写我的四十三岁,淡然平和,满足幸福还是遗憾无奈,简单的几个词语根本无法把我流逝四十三年的时光概括了了的。

    四十三年啊!人生的半辈子时光!

    小时,因为父母挣钱艰辛,我在心里暗暗发誓长大后要挣好多好多的钱,要让父母过上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可是最终,我输给了能力,或者说我输给了我不知道的什么东西。

    现在,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小员工,在现在的岗位上默默工作了22年。月薪四千不到,虽有稳定的工作,但囊中羞涩。

    儿时的鸿鹄之志随着岁月的流逝消失的荡然无存,大学毕业时的宏伟壮志也早已如云烟般随风而去。

    现在,我的生活如一口古井,波澜不惊,但水清冽甘甜。偶尔也会想起童时的梦想,想起自己在心底发过的誓言,但这如五彩泡沫般会瞬间消失。回到家我会立马袖子一卷,左手抹布,右手拖把,洗洗刷刷,抹抹擦擦。我骄傲,我是一名称职的家庭主妇,整日围绕锅台转,一日三餐,洗衣做饭,乐此不疲。

    如其说我习惯了这种生活,不如说我喜欢这种平凡而简单的生活。

    我喜欢在夜色正浓的清早忙忙碌碌为家人准备丰盛的早餐;

    我喜欢目送儿子骑车上学,看着他温暖的背影;

    我喜欢在夜幕降临时,和永肩并肩在河边信步;

    ……

    记得刚上班时,我平日里不大爱说话,总是低头默默做事,像一棵树,静静地处在应在的位置,风来的时候,才象征性的摇摇枝叶。

    可后来我的性情随着孩子的出生发生了些微的变化。以前,如果感觉自己说错了一句话,总是在心里千回百转,怕引起别人的误会,唯恐伤害了他人。时常告诫自己别随口乱说。久而久之,嘴更加不敢随意张了。可现在,哪怕我说错了话,只是当时一阵子难过自责,悔不该随口说话,但这只是一会儿。我学会了释然淡定,不让自己背负太多的心里负担,我学会了转脸就忘的心态。

    更大的变化,是在我三十岁时父亲的离世,让我真真切切明白,我要过日子,而不仅仅是活着,我要把握住现在,把小日子过得简单些,舒心些。

    那时,工资才四百多一点。我们进行了一次旅行,平生第一次的旅游,去离我们较近的一个海边城市。

    因为没有多少钱,我们不敢在旅游景点买东西,所以我们尽量从家里带吃的喝的。我依稀记得我煮了八个鸡蛋,带了两瓶矿泉水,其中一个大瓶,有油桶般大小。还买了一些蛋黄派等小零食给儿子吃。门票八十,共一百六,儿子小没要钱。岛上有环岛车,坐,但要钱,我们决定自己顺着岸边走。悠长的海岸,有细沙,礁石,海浪轻吻着海滩,有时击起浪花朵朵。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海,虽然水浑浑的,也没有渴望中那么开阔渺远。但,那一次是我生命中最高兴也是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旅行。虽然后来我陆续也去了好多地方,但那一次在我生命中刻得最深,也最美。

    当时儿子只有三四岁,累了我就和永换着抱。坐在沙滩上,看着茫茫大海,我心颇为宁静,恍惚做梦一般,我忘掉了一切的纷纷扰扰,痛苦欢乐。

    儿子饿了,要吃东西,我拿出好吃的,结果煮好的鸡蛋都被压扁了,碎了的蛋壳和蛋白蛋黄混合在一起。岸上,有一个高大气派的海鲜饭店,抬头就能看见高悬的紫色的大牌子,我们不敢奢求。

    玩到三点,我们打道回府,由于距离火车站较远,而我们又找不到路。所以横下心来,打的,我又坐了生平第一次的车,清清楚楚记得:四十元。

    在出口儿子要吃海鲜,我舍不得花钱,谎称说不喜欢吃,只要永买十块钱的,八串。儿子拿在手里,一个还没吃完,躺在我怀里沉沉睡着。

    都说时间是把杀猪刀,杀人不见血的刀。它给你增添几根白发,刻上几道皱纹,再在你脸上图几块斑,这还不行,还得在你腰上绕几圈肉。

    记得某一天早晨,我陡然瞥见镜中自己头顶有一丝光亮,一闪一闪的,吓我匆忙扒扒查看。啊?一根白头发,短短的,畸形的,有点蜷曲。我用手指猛地一揪,连跟拔起。

    因为是畸形的,也就没放在心上,以为是一时的基因突变,就有点像人不小心走错了卫生间,或者是一朵花开错了季节。可是,不多久,在原来的地方又冒出几根弯弯曲曲的白发,它好像不死心,想在此长期居住。

    我还是采取斩草除根的方法,长一根,拔一根,决不心慈手软。记得有一次,小妹把我的头发翻了个底朝天,白发拔了个精光。头顶被拔得发麻,总感觉自己的头顶被拔秃了。

    可后来,白头发似乎有意和我较真似的,真有一种“野火烧不尽,吹风吹又生”之势,越拔越多,越拔长势越旺。我败下阵来。

    此招不行,我只好换了招式,染头。对着染过的头发,我欢快的笑了,头发在灯光的照应下撒发着青春的光泽。

    大约过了两星期,我习惯性地扒了扒头发。啊!头发根长出白色的头发了,逼我的眼。我不敢相信,慌忙让永仔细瞅瞅,没错,就是白头发,它又长出来了。

    我彻底败了。

    我为此还养成一个坏习惯,和人讲话我会不由自主的逮着人家头发看,看有没有白发,男女老少均是如此。

    我败给了白发。不对,我是败给了年龄,我怎么能战胜时间呢?我只能坦然接受时间在我身上的印迹。

    现在,我采用庄子的“无为而治”,你长你的白发,我过我的日子。实在看不下去,我就去染染,找回年轻几岁的青春。或者帽子一戴,还能装文艺。

    如果有人让我给43岁做个总结,我会毫不犹豫地大声说:以43岁的年龄过30岁的日子,此生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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