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点儿什么,先以一种特别矫情的文字开始,尽管和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场景格格不入。如果说这种这种文字方式是细水长流,那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应该叫做烈火如歌。
故事的开始在1月13日以前不懂,为什么你的名字,我的姓氏。
以前不懂,为什么那个费尽心思逗你笑的人凭什么比不上那个你一见面就开心的人。
以前不懂,林俊杰歌里面唱的“确认过眼神,我遇见对的人”
好像真的有那么一种人,第一眼,戏剧性的就开始在脑海里和他过完了一生。
故事的开始在1月13日“一支玫瑰入你眼眸一壶烈酒容入你喉,一缕清风伴你长久愿你不走。”
至一一 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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